怀孕4个月时,预产期计算通常以末次月经第1天为起点,按40周(280天)推算,此时预产期约在28周后至32周前。
按末次月经推算
以末次月经第1天为基准,月份减3或加9,日期加7。例如,末次月经为1月1日,则预产期为10月8日。
按B超孕周调整
若早期B超孕周与末次月经推算不符,以早孕期B超(孕11~13??周)核对孕周最准确,预产期需根据B超结果重新计算。
特殊情况处理
月经周期不规律(如周期>35天或<21天)或哺乳期未恢复月经者,需以首次B超孕周为准调整预产期,避免误差。
怀孕4个月时,预产期计算通常以末次月经第1天为起点,按40周(280天)推算,此时预产期约在28周后至32周前。
以末次月经第1天为基准,月份减3或加9,日期加7。例如,末次月经为1月1日,则预产期为10月8日。
若早期B超孕周与末次月经推算不符,以早孕期B超(孕11~13??周)核对孕周最准确,预产期需根据B超结果重新计算。
月经周期不规律(如周期>35天或<21天)或哺乳期未恢复月经者,需以首次B超孕周为准调整预产期,避免误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