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接种绝对禁忌包括对疫苗成分或同类疫苗过敏、既往严重过敏、未控制的癫痫等严重神经系统疾病、正在发热或患急性病、严重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妊娠期;相对禁忌有一般疾病急性期可暂缓、慢性疾病稳定期可接种、哺乳期可接种、儿童青少年需遵循规范、有过敏史需评估、康复者分情况;接种前要如实告知健康等信息并带证件,接种时配合操作,接种后留观30分钟、护理接种部位等,特殊人群如老年人评估基础病、儿童关注反应、妊娠期暂缓、慢性病患者控制基础病。
一、绝对禁忌症
1.对疫苗所含成分过敏者:包括疫苗活性成分、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过敏者。例如对新冠疫苗中的某一特定蛋白质成分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则属于绝对禁忌。
2.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发生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严重过敏反应,此类人群不能接种新冠疫苗。
3.未控制的癫痫及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未得到有效控制的癫痫患者,或患有格林巴利综合征急性期等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接种可能诱发神经系统症状加重,属于绝对禁忌。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者:处于发热状态(体温≥37.3℃)或正患有急性疾病,此时接种可能掩盖病情或加重不适,需待病情稳定后再评估接种。
5.患严重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者: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期、冠心病不稳定型心绞痛发作期等,需病情得到控制后再考虑接种。
6.妊娠期女性:目前临床数据显示,妊娠期女性接种新冠疫苗可能对胎儿产生潜在影响,故妊娠期女性属于绝对禁忌人群。
二、相对禁忌症
1.一般疾病急性期(非绝对禁忌情况):如感冒、轻度发热等,若病情处于稳定期可暂缓接种,待康复后再评估;若为严重感染性疾病的急性期,需谨慎评估后决定是否接种。
2.慢性疾病稳定期:例如高血压患者经规范治疗后血压控制在正常范围、2型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平稳等,此类人群可以接种新冠疫苗,但需密切关注接种后反应。
3.哺乳期女性:哺乳期女性接种新冠疫苗后,疫苗成分可通过乳汁少量传递给婴儿,目前认为对婴儿影响较小,一般可以接种,但建议接种后继续观察婴儿是否出现异常反应。
4.儿童和青少年:需遵循相应的儿童新冠疫苗接种规范,例如接种前需监护人充分了解接种相关信息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接种时需在监护人陪同下进行,接种后密切观察儿童的反应情况。
5.有过敏史者:非疫苗成分过敏者可接种,若为疫苗成分相关的过敏需由专业医生评估过敏严重程度及与疫苗成分的相关性后再决定是否接种;对于曾有食物过敏、药物过敏等非疫苗直接成分过敏的人群,只要不在急性发作期且无其他禁忌,通常可以接种。
6.曾感染新冠康复者:若处于康复期且无上述绝对禁忌情况,可考虑接种,但如处于感染急性期(例如核酸检测阳性等),需暂缓接种,待康复且满足其他接种条件后再进行评估接种。
三、接种注意事项
1.接种前准备:
如实告知医生健康状况、既往过敏史、疾病史等信息,包括是否处于疾病急性期、是否有慢性疾病控制情况等,医生将据此评估是否可以接种。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等),方便接种登记。
2.接种时配合:
配合医生进行接种部位、接种禁忌等相关询问,严格按照接种操作规范进行接种。
3.接种后留观:
接种后需在接种点留观30分钟,以便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能及时处理。
4.接种后护理:
保持接种部位清洁干燥,24小时内尽量避免沾水,防止感染。
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劳累,保持良好的生活作息。
密切观察自身状况,如出现发热、乏力、接种部位红肿疼痛等一般不良反应,通常为一过性,可自行缓解;若出现持续高热、呼吸困难、颜面肿胀等严重不适症状,应立即就医并向接种单位报告。
四、特殊人群温馨提示
1.老年人:需重点评估基础疾病控制情况,若高血压、糖尿病等基础疾病控制平稳,可按照接种程序接种;若患有严重心脑血管疾病等处于不稳定期,需由医生综合评估后决定是否接种,同时接种后要加强健康监测。
2.儿童:除遵循儿童接种规范外,监护人要格外关注儿童接种后的反应,如体温变化、局部反应等,若儿童出现哭闹不止、精神萎靡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就医。
3.妊娠期女性:因目前缺乏足够数据支持妊娠期接种新冠疫苗的安全性,为避免可能的潜在风险,妊娠期女性应暂缓接种,待分娩后再根据情况评估接种。
4.慢性病患者:如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接种前需确保血压、血糖控制在相对稳定的状态,接种后要继续按时监测基础疾病指标,遵循原有的慢性病治疗方案,若接种后出现基础疾病波动情况,应及时与相关科室医生沟通调整治疗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