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建议在孕24~28周进行糖耐量检查,以筛查妊娠糖尿病。多数健康孕妇无需提前或延后检查,高危人群需提前至孕早期或遵医嘱。
一、普通风险孕妇(无高危因素)
普通风险孕妇指无糖尿病家族史、体重正常、无高血压或不良妊娠史者,孕24~28周进行检查即可,可有效降低漏诊率。
二、高危孕妇(需提前检查)
1.糖尿病家族史:直系亲属有糖尿病史者,需在孕早期(12周前)首次产检时筛查空腹血糖。
2.肥胖或超重:孕前BMI≥24或孕期体重增长过快(每周>0.5kg),建议提前至孕20周前完成检查。
3.既往妊娠糖尿病史:曾患妊娠糖尿病者,需在本次孕期再次筛查,通常从孕24周开始。
三、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高龄孕妇(≥35岁):因年龄增加妊娠并发症风险,建议提前至孕16~20周开始监测血糖。
2.多囊卵巢综合征(PCOS)患者:此类患者胰岛素抵抗风险高,需在孕早期评估并全程监测血糖。
四、检查后处理
若糖耐量异常,需及时通过饮食控制(如减少精制糖摄入)、适度运动(如每日30分钟散步)改善,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进行药物干预。
五、检查必要性
妊娠糖尿病可能增加早产、巨大儿风险,早发现早干预可显著改善母婴结局。即使首次检查正常,仍需关注孕期体重增长和血糖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