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49天(7周)之内,经超声确认宫内妊娠且无药物禁忌证时,可考虑药物流产。
1.适用孕周范围
药物流产适用于确诊宫内妊娠、孕周49天(7周)以内的女性。
超过49天但≤10周(70天)的宫内妊娠,可考虑人工流产,但药物流产在该阶段效果可能下降。
2.禁忌证与特殊人群
对米非司酮、米索前列醇等药物过敏者禁用。
存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青光眼、哮喘等疾病者不适用。
带宫内节育器妊娠、异位妊娠(宫外孕)者禁止药物流产。
3.药物使用原则
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严格遵循医嘱服药。
药物流产需在具备急诊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服药后需观察出血及孕囊排出情况。
4.术后注意事项
流产后需注意休息,避免劳累,保持外阴清洁,预防感染。
若出血量大、持续时间长或伴有腹痛,应及时就医。
药物流产后需复查超声,确认宫腔内无残留组织。
5.风险提示
药物流产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痛、出血等不良反应。
存在流产失败、不全流产风险,需警惕大出血等并发症。
建议选择正规医疗机构,由专业医生评估后决定流产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