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分为慢性高血压、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和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四类。慢性高血压指孕前或孕20周前血压升高;妊娠期高血压为孕20周后新发,产后12周恢复;子痫前期伴蛋白尿或器官损害,可发展为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则是慢性高血压孕妇孕20周后新发高血压或原有血压升高。
慢性高血压:孕前或孕20周前血压≥140/90mmHg,需持续监测至产后12周,注意心、肾等器官功能变化。
妊娠期高血压:孕20周后首次出现血压≥140/90mmHg,无蛋白尿及器官损害,产后12周恢复,需定期产检监测血压及胎儿情况。
子痫前期:孕20周后血压≥140/90mmHg且伴蛋白尿(≥0.3g/24h)或器官损害(如血小板减少、肝肾功能异常等),严重时可抽搐,需及时就医。
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慢性高血压孕妇孕20周后血压升高或原有血压升高加重,伴蛋白尿或器官损害,需加强监测和管理,预防子痫发生。
温馨提示:有慢性高血压史、肥胖、高龄、多胎妊娠的孕妇需提前咨询医生,加强孕期血压监测,控制体重,合理饮食,避免过度劳累,出现头痛、视物模糊等症状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