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检查时间和项目需分阶段进行:孕早期(1~12周)确认妊娠及胚胎发育,孕中期(13~27周)筛查畸形及妊娠并发症,孕晚期(28周后)评估分娩准备。
一、孕早期(1~12周)
首次产检在孕6~8周,需确认宫内妊娠及胚胎心跳,评估孕周及健康状态。基础检查包括血常规、血型、肝肾功能、甲状腺功能及传染病筛查。
二、孕中期(13~27周)
1.孕15~20周:唐氏综合征筛查,可选择血清学筛查或无创DNA检测(适用于高龄或高风险人群)。
2.孕20~24周:系统性超声筛查胎儿结构畸形,排查严重发育异常。
3.孕24~28周: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筛查妊娠期糖尿病。
三、孕晚期(28周后)
1.孕28~36周:每2周产检,监测血压、体重、胎位及胎心,评估胎儿生长发育。
2.孕37周后:每周产检,进行胎心监护,评估宫颈成熟度,为分娩做准备。
四、特殊情况处理
高龄孕妇(≥35岁)需增加无创DNA或羊水穿刺等产前诊断项目;有慢性疾病史(如高血压、糖尿病)的孕妇需提前制定个性化产检计划,加强相关指标监测。
所有检查需在正规医疗机构进行,遵循专业医生指导,确保母婴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