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力衰竭的治疗药物包括利尿剂、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抑制剂、β受体阻滞剂、正性肌力药物和血管扩张剂。利尿剂通过促进排尿减轻症状,有袢利尿剂、噻嗪类利尿剂、保钾利尿剂等;RAAS抑制剂包括ACEI、ARB、醛固酮受体拮抗剂,分别通过抑制ACE等发挥作用;β受体阻滞剂通过抑制交感神经系统等改善病情;正性肌力药物有强心苷类和非强心苷类正性肌力药物;血管扩张剂通过扩张血管降低心脏前后负荷,有硝酸酯类和硝普钠等,不同药物有各自作用原理、常用药物、适应证及禁忌证等。

常用药物:
袢利尿剂:如呋塞米,它能迅速增加尿量,降低心脏负担,适用于急性心力衰竭或慢性心力衰竭急性加重期伴有明显水肿的患者。
噻嗪类利尿剂:如氢氯噻嗪,主要作用于肾远曲小管,抑制钠的重吸收,从而起到利尿作用,适用于轻、中度心力衰竭伴水肿患者,但肾功能不全时效果会减弱。
保钾利尿剂:如螺内酯,常与排钾利尿剂联合使用,在利尿的同时减少钾的排出,可预防低钾血症,适用于心力衰竭伴有醛固酮升高的患者,尤其是心功能Ⅲ级及以上的患者。
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RAAS)抑制剂
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
作用原理:抑制ACE,减少血管紧张素Ⅱ的生成,同时抑制缓激肽的降解,扩张血管,降低心脏后负荷,改善心室重构。
常用药物:卡托普利、依那普利等,适用于慢性心力衰竭稳定期患者,能改善症状、提高生活质量并降低死亡率,但可能会引起干咳、低血压、肾功能恶化等不良反应,高钾血症、双侧肾动脉狭窄、妊娠期妇女禁用。
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
作用原理:阻断血管紧张素Ⅱ受体,发挥与ACEI类似的作用,但不引起干咳,适用于不能耐受ACEI干咳不良反应的患者。
常用药物:氯沙坦、缬沙坦等,适应证与ACEI相似,禁忌证也基本相同,妊娠、高钾血症、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禁用。
醛固酮受体拮抗剂:
作用原理:阻断醛固酮受体,对抗醛固酮的不利作用,改善心室重构,降低心力衰竭患者的死亡率。
常用药物:螺内酯、依普利酮等,螺内酯适用于NYHAⅡ-Ⅳ级和NYHAⅠ级(LVEF≤35%)的心力衰竭患者,依普利酮对轻、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相对更安全,高钾血症、肾功能不全(血肌酐男性>221μmol/L,女性>194μmol/L或估算肾小球滤过率<30ml/(min·1.73m2)患者禁用。
β受体阻滞剂
作用原理:通过抑制过度激活的交感神经系统,减慢心率,降低心肌耗氧量,改善心肌重构,提高运动耐量。
常用药物:
比索洛尔:适用于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患者,NYHAⅡ-Ⅲ级、LVEF≤35%且病情稳定的患者,以及NYHAⅠ级、LVEF≤35%的患者,需从小剂量开始,逐渐递增剂量,以患者能耐受的最大剂量为目标,支气管痉挛性疾病、心动过缓(心率<60次/分)、二度及以上房室传导阻滞患者禁用。
美托洛尔:有酒石酸美托洛尔和琥珀酸美托洛尔缓释片等剂型,适应证与比索洛尔类似,使用时同样需从小剂量起始,缓慢递增剂量,禁忌证也基本相同。
正性肌力药物
强心苷类药物:
作用原理:抑制心肌细胞膜上的Na?-K?-ATP酶,使细胞内Ca2?浓度升高,增强心肌收缩力,适用于伴有快速心房颤动/心房扑动的收缩性心力衰竭患者。
常用药物:地高辛,能改善心力衰竭患者的症状和运动耐量,但不能降低死亡率,使用过程中需密切监测血药浓度,避免中毒,肾功能不全、老年、低血钾、甲状腺功能减退等患者易发生中毒,与胺碘酮、维拉帕米等药物合用时需谨慎。
非强心苷类正性肌力药物:
磷酸二酯酶抑制剂:如米力农,通过抑制磷酸二酯酶Ⅲ,增加细胞内cAMP含量,产生正性肌力作用和血管舒张作用,短期应用于急性心力衰竭的治疗,长期使用可能增加死亡率,需严格掌握适应证和剂量。
β受体激动剂:如多巴胺,小剂量时可兴奋多巴胺受体,扩张肾血管、增加肾血流量和肾小球滤过率;中等剂量时兴奋β受体,增强心肌收缩力;大剂量时兴奋α受体,导致血管收缩,临床上根据剂量不同发挥不同作用,适用于低心排血量伴肾功能不全的心力衰竭患者,但剂量过大可能导致心律失常等不良反应。
血管扩张剂
作用原理:扩张动脉和/或静脉,降低心脏前后负荷,改善心脏功能。
常用药物:
硝酸酯类:如硝酸甘油,可扩张静脉和选择性扩张冠状动脉,降低心脏前负荷和心肌耗氧量,适用于急性心力衰竭伴肺淤血的患者,可能引起头痛、低血压等不良反应,青光眼患者禁用。
硝普钠:同时扩张动脉和静脉,降低心脏前后负荷,适用于高血压急症引起的急性心力衰竭等,需严格控制滴速,密切监测血压,长期使用可能导致氰化物中毒,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