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孕期一般需做5-6次B超检查,不同阶段检查目的不同,需按医生建议完成。
早孕期(孕6~8周):首次B超确认宫内妊娠及胚胎发育情况,排除宫外孕,观察胎芽、胎心搏动,评估孕周准确性。有阴道出血或腹痛症状者需提前检查。
孕11~13??周:NT检查,测量胎儿颈后透明层厚度,结合血清学筛查,初步筛查染色体异常风险。高龄孕妇或有不良孕产史者建议直接做无创DNA或羊水穿刺。
孕18~24周:系统超声(大排畸),全面检查胎儿结构,排查严重畸形,如无脑儿、脊柱裂、心脏畸形等。检查前无需空腹,可适当进食让胎儿活动更清晰。
孕28~32周:中期结构筛查,补充观察胎儿生长发育情况,评估胎位、胎盘位置及羊水量。双胎或高危孕妇需增加检查次数。
孕37~40周:晚期评估,确认胎位、胎盘成熟度、羊水量及胎儿体重,为分娩方式提供依据。过期妊娠或高危孕妇需每周检查。
特殊情况:如孕期出现腹痛、阴道出血、胎动异常等症状,需立即进行B超检查。有妊娠期高血压、糖尿病等并发症者,遵医嘱增加检查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