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诊断主要依据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在妊娠24~28周进行,检测空腹及服糖后1、2小时血糖值,符合以下标准即可诊断:空腹≥5.1mmol/L,或1小时≥10.0mmol/L,或2小时≥8.5mmol/L。
1.高危人群筛查
有糖尿病家族史、肥胖(BMI≥24)、既往妊娠糖尿病史、巨大儿分娩史等高危因素者,建议提前至妊娠早期筛查,首次筛查正常者妊娠24~28周需重复检测。
2.普通人群筛查
无高危因素者,妊娠24~28周常规行OGTT,空腹口服75g葡萄糖后,分别检测空腹、1小时、2小时血糖,单次异常需重复检测确认。
3.诊断后管理
确诊后需在产科及营养科协作下,通过饮食控制(每日热量分配合理,碳水化合物占比50%~60%)、适度运动(每周≥150分钟中等强度活动)及血糖监测(空腹及餐后2小时血糖)管理,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胰岛素治疗。
4.产后随访
产后6~12周需再次行OGTT,筛查糖尿病或糖耐量异常,此后每年定期复查,同时建议长期保持健康生活方式,降低未来糖尿病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