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怀孕的补救措施需根据无保护性行为发生时间选择:72小时内可考虑紧急避孕药,越早服用效果越好;超过72小时则需就医检查是否妊娠,若未妊娠可在医生指导下选择短效口服避孕药或宫内节育器等方式避孕。
紧急避孕药
适用于无保护性行为后72小时内,通过抑制排卵或阻止受精发挥作用,需注意部分人群服用后可能出现恶心、月经紊乱等不良反应,建议每年使用不超过3次。
短效口服避孕药
若已超过紧急避孕时间窗,可在医生指导下服用短效口服避孕药,需连续服用21天,期间避免漏服以保证效果,适合规律性生活且无禁忌证的女性。
宫内节育器
对于无短期生育计划者,可在无保护性行为后5天内(部分类型可延长至120小时内)放置宫内节育器,有效率达99%以上,适合长期避孕需求且无禁忌证人群。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哺乳期女性需选择不影响乳汁质量的避孕方式,如宫内节育器;患有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需避免使用激素类药物,建议咨询医生选择安全方式。
后续建议
无论采取何种补救措施,若月经推迟超过一周,需及时就医检查是否妊娠。同时,建议尽快落实常规避孕措施,如避孕套、短效避孕药等,避免重复意外妊娠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