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烧伤补液公式需根据烧伤面积、深度及年龄调整。轻度烧伤(面积<10%)可口服补液;中重度烧伤(面积10%~50%)需静脉补液,常用公式为:烧伤后第一个24小时,每1%Ⅱ°~Ⅲ°烧伤面积,儿童每公斤体重补充1.5ml液体(含晶体液0.75ml、胶体液0.75ml),另加每日生理需要量(5%葡萄糖液),儿童为60~80ml/kg。第二个24小时,晶体液和胶体液量减半,生理需要量不变。
1.按烧伤面积与深度分类
轻度烧伤(Ⅱ°面积10%以下):可口服补液,优先给予含电解质饮料,避免单纯清水。中重度烧伤(Ⅱ°10%~50%或Ⅲ°>20%)需立即静脉补液,需根据烧伤严重程度调整液体总量。
2.按年龄调整补液量
婴幼儿(1岁以下):生理需要量为80~100ml/kg,中重度烧伤时晶体液与胶体液比例可增至2:1;学龄前儿童(1~6岁):生理需要量60~80ml/kg,晶体液与胶体液比例1:1;学龄儿童(7~12岁):生理需要量50~60ml/kg,晶体液与胶体液比例1:1~2:1。
3.特殊情况处理
吸入性损伤:需额外增加100~200ml/kg液体,优先补充胶体液,预防肺水肿;合并休克:先快速补充晶体液(20ml/kg),再根据血压、尿量调整后续液体;糖尿病患儿:需控制葡萄糖浓度,避免高渗性利尿。
4.补液监测与调整
尿量监测:婴幼儿每小时≥1ml/kg,学龄前儿童≥0.5ml/kg;血压、心率、中心静脉压为重要指标;老年或慢性病患儿:需减少补液速度,避免容量负荷过重。
5.安全护理建议
补液期间密切观察患儿意识、皮肤弹性及尿量变化;避免低龄儿童自行口服补液,防止呛咳;严重烧伤需立即送医,由专业医护人员制定个体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