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分为三个分期:妊娠期高血压(妊娠20周后新发高血压,产后12周恢复)、子痫前期(妊娠20周后高血压+蛋白尿/器官损害)、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慢性高血压孕妇妊娠20周后新发子痫前期表现)。
1.妊娠期高血压:仅血压升高(≥140/90mmHg),无蛋白尿或器官损伤,产后12周恢复正常。多见于初产妇、肥胖或有高血压家族史者,需定期监测血压,避免过度劳累。
2.子痫前期:血压≥140/90mmHg,伴蛋白尿(≥0.3g/24h)或血小板减少、肝肾功能异常等。高危因素包括既往子痫前期史、多胎妊娠、慢性肾病。需住院监测,适时终止妊娠为主要治疗手段。
3.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孕前或孕20周前出现高血压(≥140/90mmHg),孕20周后新发大量蛋白尿或器官损害。需加强血压管理,预防胎盘早剥等并发症,必要时提前终止妊娠。
温馨提示:有高血压家族史、肥胖、慢性肾病的孕妇需提前产检,监测血压及尿蛋白。出现头痛、视物模糊、腹痛等症状立即就医,避免发展为子痫危及母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