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巴瘤分期主要依据Ann Arbor系统,结合病变部位、范围及症状分为Ⅰ~Ⅳ期,Ⅰ期局限于单一淋巴结区,Ⅱ期涉及横膈同侧2个以上淋巴结区,Ⅲ期跨越横膈上下,Ⅳ期伴远处器官受累,每期再分A(无症状)、B(发热、盗汗、体重下降)两类。
Ⅰ期:
局限于单一淋巴结区域(如颈部、腋下)或单个结外器官/部位,无全身症状,可通过手术活检明确,治疗以放疗或化疗为主,需定期复查PET-CT监测代谢活性。
Ⅱ期:
横膈同侧2个或以上淋巴结区受累,或伴局部结外器官受累,老年患者需评估心肺功能,儿童注意避免放疗对生长发育影响,治疗方案需结合病理类型调整。
Ⅲ期:
横膈上下淋巴结区均受累,可伴脾或结外器官受累,需通过CT/MRI评估胸腔纵隔及腹膜后情况,合并自身免疫性疾病者慎用免疫抑制剂,孕妇需权衡治疗对胎儿影响。
Ⅳ期:
弥漫性或播散性病变,累及多个结外器官(如肝、骨髓),免疫功能低下者感染风险高,需预防性使用抗生素,老年患者应优先选择副作用小的化疗方案。
分期后需结合病理亚型(如霍奇金/非霍奇金)制定个体化方案,治疗期间定期监测血常规及肝肾功能,避免过度治疗,特殊人群需在专科医生指导下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