筛查胎儿畸形的关键检查包括孕早期(11~13??周)的NT超声检查、孕中期(18~24周)的系统超声筛查(大排畸)、孕晚期的超声复查,以及孕早期和中期的血清学筛查(如唐氏综合征筛查)。
一、孕早期超声检查
孕11~13??周通过超声测量胎儿颈项透明层厚度(NT),结合孕妇年龄、孕周等计算染色体异常风险,同时筛查严重结构畸形如无脑儿、严重脊柱裂等。
二、孕中期血清学筛查
孕15~20??周进行血清学筛查(如唐氏综合征筛查),通过检测孕妇血清中AFP、β-hCG等指标,结合年龄、孕周评估21-三体、18-三体及神经管缺陷风险,高风险者需进一步羊水穿刺或无创DNA检测。
三、孕中期系统超声筛查
孕18~24周进行系统超声检查(大排畸),全面评估胎儿各器官发育情况,包括心脏、中枢神经系统、四肢、面部等,排查严重结构畸形如先天性心脏病、唇腭裂、肢体畸形等,必要时需复查或转诊至专业超声科。
四、孕晚期超声复查
孕28~32周再次超声检查,重点观察胎儿生长发育、胎位、羊水、胎盘情况,补充筛查孕中期未发现的结构异常或动态变化(如心脏畸形进展),同时评估分娩前胎儿状况。
五、特殊人群补充检查
高龄孕妇(≥35岁)、有染色体异常家族史或不良孕产史者,建议直接行无创DNA检测或羊水穿刺(诊断金标准),以明确胎儿染色体异常风险;合并糖尿病、甲状腺疾病等基础疾病的孕妇,需加强相应器官筛查及功能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