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诊断采用国际通用的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标准,诊断标准为空腹血糖≥5.1mmol/L、1小时血糖≥10.0mmol/L或2小时血糖≥8.5mmol/L,满足其中一项即可确诊。
一、诊断方法与标准
1.检测时机与流程
孕期常规筛查建议在孕24~28周进行,无高危因素者首次筛查后若正常,无需重复;高危人群(如肥胖、糖尿病家族史)建议提前至孕12周前筛查。检测前需空腹8~14小时,口服含75g葡萄糖的液体,分别检测空腹、服糖后1小时、2小时的静脉血浆血糖值。
2.诊断标准解读
空腹血糖:≥5.1mmol/L(空腹8小时以上检测,正常范围3.9~6.1mmol/L)。
1小时血糖:≥10.0mmol/L(服糖后1小时,反映胰岛素分泌代偿能力)。
2小时血糖:≥8.5mmol/L(服糖后2小时,评估胰岛素敏感性)。
诊断条件:三项中任何一项超标即可确诊,无需同时满足多项。
3.高危人群筛查重点
高危因素:肥胖(BMI≥24)、糖尿病家族史(一级亲属患病)、既往妊娠糖尿病史、多囊卵巢综合征(PCOS)、巨大儿分娩史(新生儿出生体重≥4kg)。
筛查建议:高危孕妇应在首次产检时进行空腹血糖检测,异常者直接行OGTT;正常者仍需在孕24~28周重复筛查。
4.诊断后的管理原则
确诊后需通过饮食控制(每日碳水化合物占50%~60%,适量蛋白质和膳食纤维)、规律运动(每周≥150分钟中等强度有氧运动)、血糖监测(空腹及餐后2小时血糖)控制血糖,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胰岛素治疗,避免胎儿过度生长、羊水过多等并发症。
参考文献:
[1]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学分会.中国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2020)[J].中华糖尿病杂志,2021,13(1):1-20.
[2]WHO.妊娠和糖尿病诊断标准[R].Geneva: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20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