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心衰按纽约心功能分级可分为以下四级:

1、Ⅰ级
患者患有心脏病,但日常活动量不受限制,一般体力活动不引起过度疲劳、心悸、气喘或心绞痛。
2、Ⅱ级
心脏病患者的体力活动受到轻度的限制,休息时无自觉症状,但一般体力活动下可出现疲乏、心悸、气喘或心绞痛。
3、Ⅲ级
心脏病患者体力活动明显受限,小于平时一般活动即引起上述的症状。
4、Ⅳ级
心脏病患者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休息状态下也出现心衰症状,体力活动后加重。
建议出现心衰症状的患者应该及时前往正规医院,在专业医生的帮助下进行系统的检查和治疗,以便于促进病情的恢复。
本内容不能作为治疗依据,如有不适请到医院进行科学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