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ESC心衰分级标准,心衰分为A、B、C、D四级,A级为心衰高危人群,B级有心脏结构异常但无心衰症状,C级有心脏结构异常且存在心衰症状,D级有心脏结构异常且存在难治性心衰症状。
1.A级:为心衰高危人群,但目前尚无心脏结构或功能异常。例如,患者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肌梗死病史,或心脏超声检查LVEF(左心室射血分数)≥45%,但存在心衰的高危因素,如年龄≥70岁、肥胖、代谢综合征、有心血管疾病家族史等。
2.B级:患者有心脏结构异常,但目前无心衰症状。例如,患者患有心脏结构异常,如左心室肥厚、左心房扩大、左心室收缩功能障碍(LVEF<45%)等。
3.C级:患者有心脏结构异常且目前存在心衰症状。例如,患者出现呼吸困难、乏力、水肿等心衰症状,且LVEF<45%。
4.D级:患者有心脏结构异常且目前存在难治性心衰症状。例如,患者尽管接受了优化的药物治疗,但仍存在严重的症状,如休息时呼吸困难、端坐呼吸、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频繁住院等。
需要注意的是,心衰的分级是基于患者的临床表现、心脏结构和功能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的。对于心衰患者,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生活方式改变、心脏康复等。同时,患者应定期随访,以便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