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出生证明丢失可补办,需准备身份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记录》等材料,向原签发机构提出补发申请,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审核通过后将按原证件内容补发,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补办地点为原签发机构,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注意事项包括未办户籍手续前与已办户籍手续后遗失的补发情况不同,超过1年以上需做亲子鉴定等。
1.所需材料:
小孩父母的身份证、结婚证。
小孩的《出生医学记录》。
遗失证明。
盖有公章的《病历复印件》。
若《出生医学证明》有副页,需将副页一同提交。
2.办理流程:
向原签发机构提出补发申请,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提交上述所需材料,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将按照原证件内容予以补发,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3.办理地点:
原签发机构。
4.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注意事项:
1.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2.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3.超过1年以上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者,需要到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个体机构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证明到市妇幼保健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