阵发性心律失常
阵发性心律失常是心脏电活动异常且呈发作性的病症,发作时心率及持续时间不定。其病因包括生理性(如情绪激动、运动等)、病理性(如心脏疾病、其他系统疾病)和药物性因素。症状有心悸、胸闷、头晕等。诊断依靠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心电图及其他检查。治疗分一般治疗(去除诱因)、药物治疗和非药物治疗(心脏电复律、导管消融、植入起搏器)。特殊人群如老年人、儿童、孕妇和有其他基础疾病者,在治疗时需分别考虑身体机能、生长发育、胎儿影响及基础疾病控制等特殊情况。
一、定义
阵发性心律失常是指心脏电活动的节律、频率、起源部位、传导速度或激动次序的异常,且呈发作性。发作时心率可快、可慢,也可有心率不规则,发作持续时间可长可短,短则数秒,长则数小时甚至数天。
二、病因
1.生理性因素:正常人在情绪激动、紧张、过度劳累、大量吸烟、酗酒、喝浓茶或咖啡等情况下可能诱发阵发性心律失常。例如运动员在剧烈运动后可能出现短暂的心律失常。
2.病理性因素:心脏疾病如冠心病、心肌病、心脏瓣膜病、先天性心脏病等是常见原因。其他系统疾病如甲状腺功能亢进、电解质紊乱(低钾血症、高钾血症等)、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也可能引发。
3.药物因素:某些药物如洋地黄类、抗心律失常药物等使用不当可能导致心律失常发作。
三、症状
1.心悸:患者自觉心跳异常,有心跳过快、过慢或不规则的感觉。
2.胸闷、胸痛:部分患者可出现胸部憋闷感或疼痛感,疼痛性质多样,可呈刺痛、隐痛或压榨样痛。
3.头晕、黑矇:严重的心律失常导致心输出量减少,引起脑供血不足,出现头晕症状,严重时可出现眼前发黑甚至晕厥。
4.乏力:由于心脏泵血功能受影响,身体各组织器官供血不足,导致患者感到疲倦、乏力。
四、诊断
1.病史采集:详细询问患者心律失常发作的诱因、频率、持续时间、发作时的症状及缓解方式等。
2.体格检查:医生通过听诊心脏,了解心率、心律、心音等情况,同时检查血压、脉搏等生命体征。
3.心电图检查:是诊断心律失常的重要方法,包括常规心电图和动态心电图(Holter)。常规心电图可记录短时间内心脏电活动情况,动态心电图可连续记录24小时或更长时间的心电图,有助于捕捉阵发性发作的心律失常。
4.其他检查:心脏超声检查可了解心脏结构和功能;电生理检查可明确心律失常的起源部位和发生机制,主要用于复杂心律失常的诊断和治疗。
五、治疗
1.一般治疗:对于生理性因素诱发的阵发性心律失常,去除诱因后症状多可缓解。患者应注意休息,避免过度劳累,保持情绪稳定,戒烟限酒,避免饮用浓茶和咖啡。
2.药物治疗:根据心律失常的类型选择合适的药物,如抗心律失常药物用于控制心率、纠正心律。
3.非药物治疗:包括心脏电复律,适用于严重的快速心律失常;导管消融治疗,通过导管将射频电流等能量引入心脏,破坏异常电活动病灶,常用于治疗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等;植入心脏起搏器,用于治疗严重的心动过缓。
六、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老年人:老年人身体机能下降,常合并多种基础疾病,对心律失常的耐受性较差。在治疗时应充分考虑药物的不良反应和相互作用,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影响较大的药物。同时,应定期进行体检,监测心脏功能和心律变化。
2.儿童:儿童的心脏发育尚未完全成熟,在诊断和治疗心律失常时需谨慎。对于儿童患者,应优先选择非药物治疗方法,避免使用可能影响生长发育的药物。家长应注意观察孩子的症状,如出现心悸、胸闷等不适及时就医。
3.孕妇:孕妇在孕期身体生理变化较大,心律失常可能对孕妇和胎儿产生影响。在治疗时应充分考虑药物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尽量选择对胎儿影响较小的治疗方法。孕期应定期进行产检,密切监测心脏功能和胎儿情况。
4.患有其他基础疾病的人群:如患有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的患者,在治疗心律失常的同时应积极控制基础疾病,因为基础疾病可能影响心律失常的治疗效果和预后。患者应严格按照医生的嘱咐服药,定期复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