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肺水肿的治疗措施不包括
急性肺水肿是严重临床急症,常规治疗措施包括一般处理(端坐位、双腿下垂、高流量吸氧)、药物治疗(利尿剂、血管扩张剂、强心剂等)及机械通气;不包括过度补液、使用抑制呼吸药物(特定情况)、剧烈运动、不恰当使用正性肌力药物;特殊人群治疗需特别注意,老年人用药剂量要根据肝肾功能调整并密切观察,儿童要严格控制药物剂量和补液量、优先非药物治疗,孕妇治疗要兼顾胎儿安全、必要时多学科会诊,有慢性疾病史者治疗要考虑基础疾病影响并加强管理。
一、急性肺水肿的常规治疗措施概述
急性肺水肿是一种严重的临床急症,常见治疗措施包括一般处理、药物治疗、机械通气等。一般处理方面,患者通常需要采取端坐位、双腿下垂以减少回心血量;给予高流量吸氧改善氧合。药物治疗常用利尿剂如呋塞米减轻心脏前负荷,血管扩张剂如硝普钠降低心脏前后负荷,强心剂如洋地黄类药物增强心肌收缩力等。对于严重呼吸衰竭患者,可能需要进行机械通气治疗。
二、不包括的治疗措施
1.过度补液:急性肺水肿时患者心脏功能已经受损,过度补液会进一步增加心脏前负荷,加重肺水肿,所以不能进行过度补液。尤其是对于老年人、儿童以及本身存在心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更应严格控制补液量和速度。老年人心脏储备功能差,过量液体易导致心脏负担过重;儿童各器官功能发育不完善,对液体的调节能力较弱;心肾功能不全患者本身排泄功能受限,补液过多更易引发或加重肺水肿。
2.使用抑制呼吸的药物:如吗啡等在某些情况下可用于急性肺水肿,但如果患者存在呼吸抑制或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伴二氧化碳潴留等情况时,使用抑制呼吸的药物会进一步加重呼吸抑制,导致严重的呼吸功能障碍,因此这类情况不能使用。对于有慢性肺部疾病病史的患者,呼吸功能本身就存在一定程度的受损,使用此类药物风险极高。
3.剧烈运动:急性肺水肿患者需要绝对卧床休息,剧烈运动会增加机体耗氧量,加重心脏负担,使病情恶化。无论患者年龄、性别如何,在急性发作期都应避免剧烈运动,以减少心脏做功,利于病情恢复。
4.不恰当使用正性肌力药物:虽然强心剂在急性肺水肿治疗中有一定作用,但如果患者存在肥厚型心肌病等情况,使用正性肌力药物会加重流出道梗阻,导致病情恶化,所以不能盲目使用。对于有心肌病等特殊病史的患者,用药前必须充分评估病情,谨慎选择药物。
三、特殊人群温馨提示
1.老年人:老年人身体机能衰退,多合并多种基础疾病,在治疗急性肺水肿时要更加谨慎。用药剂量需根据肝肾功能等情况进行调整,避免药物不良反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意识状态等,防止出现并发症。
2.儿童:儿童器官功能尚未发育成熟,在治疗过程中要严格控制药物剂量和补液量。优先选择非药物治疗方法,如调整体位、吸氧等。避免使用可能影响儿童生长发育的药物,如需使用药物,要充分评估药物对儿童的安全性。
3.孕妇:孕妇发生急性肺水肿时,治疗既要考虑孕妇的病情,又要考虑胎儿的安全。在选择药物时要避免使用对胎儿有不良影响的药物,必要时需多学科会诊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同时,要密切监测胎儿的情况。
4.有慢性疾病史者:如患有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冠心病、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患者,在治疗急性肺水肿时要充分考虑基础疾病的影响。例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要注意避免使用抑制呼吸的药物;冠心病患者要注意改善心肌供血等。治疗过程中要加强对基础疾病的管理,防止病情相互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