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孕妇建议24-28周查糖尿病,特殊人群如糖尿病家族史、肥胖、既往有不良妊娠结局与糖尿病相关的孕妇筛查情况不同,筛查用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正常上限有规定,筛查可早期发现糖代谢异常,采取措施保障母婴健康,降低不良妊娠结局风险
一、一般孕妇查糖尿病的时间
一般建议怀孕24-28周进行糖尿病筛查,也就是妊娠糖尿病的筛查。这是因为在这个时间段,孕妇体内的胎盘分泌的激素等因素对血糖的影响相对稳定,通过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可以较好地检测出孕妇是否患有妊娠糖尿病。
二、特殊人群的筛查情况
1.高危人群
有糖尿病家族史的孕妇:如果孕妇的直系亲属中有糖尿病患者,其发生妊娠糖尿病的风险相对较高,这类孕妇可能需要在更早的时间进行筛查,比如在怀孕早期就可以开始关注血糖情况,必要时提前进行OGTT检查。因为家族遗传因素会增加孕妇患妊娠糖尿病的易感性,早期监测能更早发现血糖异常情况,以便及时采取干预措施。
肥胖孕妇:体重指数(BMI)≥24的肥胖孕妇,发生妊娠糖尿病的几率明显高于正常体重孕妇。这类孕妇也建议在怀孕24-28周进行常规的妊娠糖尿病筛查,同时可能需要更加密切地关注血糖变化,因为肥胖本身就是妊娠糖尿病的重要危险因素之一,早期发现和干预对于母婴健康至关重要。例如,肥胖孕妇由于身体脂肪细胞对胰岛素的敏感性降低,更容易出现血糖代谢紊乱。
既往有不良妊娠结局与糖尿病相关的孕妇:如果孕妇既往有不明原因的反复自然流产、胎儿畸形、巨大儿分娩史等,且这些情况与糖尿病可能相关,那么需要在怀孕早期就开始监测血糖,在24-28周时更要严格进行妊娠糖尿病的筛查。因为这些不良妊娠结局可能提示孕妇存在糖代谢异常的问题,早期筛查有助于及时发现并处理,降低再次出现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
三、筛查的具体方法及意义
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是妊娠糖尿病筛查的主要方法。具体步骤为:首先空腹抽血测定空腹血糖,然后在5分钟内口服含75g葡萄糖的液体300ml,分别测定服糖后1小时、2小时的血糖值。正常上限为空腹血糖≤5.1mmol/L,服糖后1小时血糖≤10.0mmol/L,服糖后2小时血糖≤8.5mmol/L。如果其中任意一项血糖值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即可诊断为妊娠糖尿病。通过妊娠糖尿病的筛查,可以早期发现孕妇的糖代谢异常情况,以便采取相应的饮食、运动等干预措施,必要时可能需要使用胰岛素等药物来控制血糖,从而保障孕妇和胎儿的健康,降低妊娠高血压、胎儿过大或过小、新生儿低血糖等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