阵发性心动过缓的原因及治疗
阵发性心动过缓分为生理性和病理性因素,生理性因素包括运动员等长期重体力劳动者及睡眠时的心率减慢;病理性因素有心脏本身疾病(如房室传导阻滞、心肌病变)、全身性疾病(如甲状腺功能减退、颅内病变)和药物因素。治疗方面,无症状或症状较轻的生理性心动过缓一般无需特殊治疗,病理性心动过缓需针对病因治疗,如心脏本身疾病、全身性疾病的相应治疗,还可通过药物(如阿托品、异丙肾上腺素)或心脏起搏治疗提高心率,特殊人群如儿童、孕妇、老年人的心动过缓需特殊关注和处理
一、阵发性心动过缓的原因
1.生理性因素
运动员或长期从事重体力劳动人群:这类人群心脏功能较强,在安静状态下心率可能较慢,属于生理性心动过缓,这是因为长期的运动训练使心肌收缩力增强,每搏输出量增加,从而导致心率相对减慢以适应身体的代谢需求,一般心率多在50-60次/分钟,无明显不适症状。
睡眠状态:人在睡眠时,迷走神经兴奋,会引起心率减慢,这是人体的正常生理调节过程,此时心率可低于60次/分钟,但通常在40-60次/分钟左右,且醒来后心率可恢复正常。
2.病理性因素
心脏本身疾病:
房室传导阻滞:各种原因引起的房室传导系统病变可导致房室传导阻滞,如冠心病导致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影响房室结的血液供应,引起房室传导阻滞,从而出现心动过缓。根据阻滞程度不同分为一度、二度和三度房室传导阻滞,三度房室传导阻滞时心率可低于40次/分钟,患者可出现头晕、乏力等症状。
心肌病变:心肌病如扩张型心肌病,心肌细胞受损,心肌收缩功能下降,心脏泵血功能减退,可反射性引起心率减慢;心肌梗死也可导致心肌细胞坏死,影响心脏的正常电活动和机械活动,出现心动过缓。
全身性疾病:
甲状腺功能减退:甲状腺激素分泌不足,机体代谢率降低,会导致心率减慢。患者除了心动过缓外,还常伴有乏力、怕冷、水肿等表现,通过检测甲状腺功能可明确诊断,甲状腺激素水平降低,促甲状腺激素水平升高。
颅内病变:如颅内肿瘤、脑出血、脑梗死等病变累及颅内调节心率的中枢,可导致心率减慢。例如,颅内肿瘤压迫下丘脑等心率调节中枢时,可影响自主神经对心脏的调节,引起心动过缓。
药物因素:某些药物可引起心动过缓,如β受体阻滞剂(如普萘洛尔),它能阻断β受体,减慢心率;钙通道阻滞剂(如维拉帕米)也可抑制心脏的传导系统,导致心率减慢。长期服用这些药物的患者需要密切监测心率变化。
二、阵发性心动过缓的治疗
1.无症状或症状较轻的生理性心动过缓
一般无需特殊治疗,定期监测心率即可。对于运动员等长期从事运动的人群,只要心率不低于50次/分钟且无明显不适,通常不需要干预,但需要注意避免过度劳累,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
2.病理性心动过缓的治疗
针对病因治疗:
心脏本身疾病导致的心动过缓:如果是冠心病引起的房室传导阻滞,需要积极治疗冠心病,如改善心肌供血(使用硝酸酯类药物等)、控制血脂血糖等。对于心肌病变导致的心动过缓,根据具体病情进行相应治疗,如心肌病患者可能需要使用改善心肌重构的药物等。
全身性疾病导致的心动过缓:对于甲状腺功能减退引起的心动过缓,主要是补充甲状腺激素,如口服左甲状腺素钠片,使甲状腺功能恢复正常后,心率多可逐渐恢复正常。对于颅内病变导致的心动过缓,需要针对颅内病变进行治疗,如颅内肿瘤可能需要手术治疗,脑出血或脑梗死需要根据病情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如脱水降颅压、改善脑循环等。
提高心率的治疗:
药物治疗:当心率过慢,出现明显症状如头晕、黑矇等时,可使用提高心率的药物,如阿托品,它能阻断迷走神经对心脏的抑制作用,加快心率;但阿托品的使用需要谨慎,对于青光眼患者等是禁忌的。另外,异丙肾上腺素也可用于提高心率,但长期使用副作用较多。
心脏起搏治疗:对于严重的心动过缓,如三度房室传导阻滞,心率低于40次/分钟且伴有明显症状,或药物治疗无效时,需要植入心脏起搏器。心脏起搏器能通过发放电脉冲来带动心脏跳动,维持正常的心率,改善患者的症状和预后。例如,对于老年患者出现严重房室传导阻滞导致的心动过缓,心脏起搏治疗是有效的治疗手段。
特殊人群方面,儿童阵发性心动过缓需要特别关注,儿童心脏功能和代偿能力与成人不同,若儿童出现心动过缓,首先要排除先天性心脏疾病等情况。对于孕妇出现心动过缓,需要谨慎评估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尽量优先采用非药物治疗方法,如通过调整体位等方式观察心率变化,若必须用药,要选择对胎儿影响较小的药物,并密切监测胎儿情况。老年人由于身体机能下降,发生心动过缓时更要重视,及时就医明确病因,根据病情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案,且在治疗过程中要密切观察药物的不良反应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