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分为按皮肤黏膜完整性、程度形态、端稳定程度分类的不同类型;治疗原则包括复位(解剖复位和功能复位)、固定(外固定如石膏绷带、外固定架和内固定)、康复治疗(早期、中期、后期分别进行相应活动和训练)
一、骨折的分型
(一)按骨折处皮肤、黏膜的完整性分类
1.闭合性骨折:骨折处皮肤或黏膜完整,骨折端不与外界相通。此类骨折损伤相对较轻,如单纯性肱骨骨折,骨折断端未穿破皮肤等。
2.开放性骨折:骨折处皮肤或黏膜破裂,骨折端与外界相通。如车祸导致的胫骨骨折,骨折端刺破皮肤外露,易发生感染等并发症。
(二)按骨折的程度及形态分类
1.裂缝骨折:骨质发生裂隙,无明显移位,多见于颅骨、肩胛骨等部位,如颅骨裂缝骨折。
2.骨膜下骨折:骨折发生在骨膜下,多因骨膜剥离引起,常见于小儿长骨。
3.青枝骨折:多见于儿童,骨质和骨膜部分断裂,可有成角畸形,如儿童桡骨青枝骨折。
4.横行骨折:骨折线与骨干纵轴接近垂直,如股骨干横行骨折。
5.斜形骨折:骨折线与骨干纵轴呈一定角度,如肱骨干斜形骨折。
6.螺旋形骨折:骨折线呈螺旋状,多因扭转暴力引起,如股骨螺旋形骨折。
7.粉碎性骨折:骨质碎裂成3块以上,如T型、Y型骨折等都属于粉碎性骨折范畴。
(三)按骨折端稳定程度分类
1.稳定性骨折:骨折端不易移位或复位后不易再移位的骨折,如裂缝骨折、青枝骨折、横行骨折等。
2.不稳定性骨折:骨折端易移位或复位后易再移位的骨折,如斜形骨折、螺旋形骨折、粉碎性骨折等。
二、骨折的治疗原则
(一)复位
1.解剖复位:骨折端通过复位,恢复了正常的解剖关系,对位(两骨折端的接触面)和对线(两骨折段在纵轴上的关系)完全良好。例如关节内骨折多要求解剖复位,以恢复关节的正常功能。
2.功能复位:经复位后,两骨折端虽未恢复至正常的解剖关系,但在骨折愈合后对肢体功能无明显影响者。如长骨干骨折,复位后缩短移位在成人不超过1cm,儿童在2cm以内,成角移位若与关节活动方向一致,日后可在骨痂改造期内自行矫正,若与关节活动方向垂直则必须矫正等。
(二)固定
1.外固定
石膏绷带固定:利用石膏的可塑性,制成相应的形状固定骨折部位,如前臂骨折常用石膏夹板固定。但石膏固定后需注意观察肢体远端的血运、感觉和运动情况,防止出现骨筋膜室综合征等并发症。对于小儿患者,由于其骨骼处于生长发育阶段,使用石膏固定时更要密切关注,避免因固定过紧影响肢体发育。
外固定架固定:通过钢针或螺钉穿过骨骼,利用体外的固定装置进行固定,适用于开放性骨折、严重粉碎性骨折等,便于伤口观察和处理,如一些复杂的下肢骨折可采用外固定架固定。
2.内固定:通过手术将金属内固定物如钢板、钢钉、髓内钉等植入骨折部位以固定骨折端,适用于多种骨折,尤其是不稳定骨折。但内固定手术存在感染等风险,对于老年患者,由于其身体机能下降,感染风险相对更高,术后需加强抗感染等护理措施。
(三)康复治疗
1.早期康复:在骨折复位固定后尽早开始,主要进行未固定关节的主动活动和肌肉的等长收缩练习等,以促进血液循环,防止肌肉萎缩、关节粘连等。例如骨折后1-2周内,可进行手指的屈伸活动、上肢肌肉的静力性收缩等。对于儿童患者,早期康复更要注重趣味性,以提高其配合度。
2.中期康复:骨折达到临床初步愈合后,逐步增加关节活动范围和肌力训练,可采用主动与被动相结合的方法,如骨折2-3周后,根据骨折愈合情况增加关节的活动度练习等。
3.后期康复:骨折已坚实愈合,主要进行全面的关节活动度、肌力和平衡等训练,使患肢恢复正常功能。如通过步行训练、上下楼梯训练等恢复肢体的行走等功能。对于老年患者,后期康复要考虑其平衡能力下降等因素,训练时需有专人陪护,防止跌倒等意外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