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光不正症状
近视、远视、散光各有不同症状,特殊人群也有相应注意事项。近视症状为视力下降,看远处模糊,儿童青少年可能眯眼、揉眼、凑近视物,还易视疲劳;远视表现为视力减退,年龄增长后看近物模糊,高度远视远近视力均明显下降,儿童患者可能出现眼位异常致内斜视;散光症状是视力模糊、视物重影,易产生视觉疲劳。特殊人群方面,儿童若有眯眼等异常需及时检查,否则可能致弱视;老年人应定期查眼、换镜,避免长时间用眼;孕妇孕期视力或波动,产后6周再配镜,要注意用眼卫生;高度近视人群应避免剧烈运动,定期查眼底,预防并发症。
一、近视症状
1.视力下降:看远处物体模糊不清,如看黑板上的字、远处的标识等。在儿童和青少年中,可能表现为看远处时眯眼、频繁揉眼,或在看电视、看书写字时不自觉凑近。这是由于眼轴变长或屈光力过强,导致光线聚焦在视网膜前,而非视网膜上。
2.视疲劳:长时间用眼后,如阅读、使用电子设备一段时间,眼睛会感到酸胀、干涩、疼痛,甚至头痛。这是因为眼睛为了看清物体,需要不断调节晶状体,过度调节就会引发疲劳。尤其对于经常从事近距离用眼工作或学习的人群,如学生、办公室职员,视疲劳更为常见。
二、远视症状
1.视力减退:轻度远视在青少年时期,因调节能力强,可能对视力影响不大。但随着年龄增长,调节能力下降,尤其是40岁以后,看近物会变得模糊,如阅读时需将书本拿远才能看清。高度远视无论看远看近,视力均明显下降。
2.眼位异常:儿童远视患者为了看清物体,过度使用调节,可能会导致内斜视。这是因为调节与集合存在联动关系,过度调节会引发过度集合,从而出现眼位向内偏斜。
三、散光症状
1.视力模糊:无论看远还是看近,均会出现视力模糊,且视物有重影。例如看一条直线,会感觉线条粗细不均匀或有断裂感。不同方向的散光,视力模糊程度和表现也有所不同。
2.视觉疲劳:散光患者看东西时,眼睛需要不断调整以适应不同方向的光线折射,易产生视觉疲劳,出现眼痛、头痛、流泪等症状。尤其在长时间用眼后,症状会更加明显。
四、特殊人群温馨提示
1.儿童:儿童表达能力有限,家长要注意观察孩子日常行为,如是否经常眯眼、歪头看东西、看电视距离过近等,若发现异常应及时带孩子到医院进行视力检查。由于儿童眼睛仍在发育阶段,屈光不正若不及时矫正,可能影响视觉发育,导致弱视。
2.老年人:随着年龄增长,晶状体弹性下降,调节能力减弱,远视或老花眼症状会逐渐加重。老年人应定期进行眼部检查,及时更换合适度数的眼镜。在日常生活中,避免长时间用眼,阅读、看报时保证充足的光线,减少视疲劳发生。
3.孕妇:孕期体内激素水平变化可能影响眼睛屈光状态,部分孕妇可能出现视力波动。孕妇不要自行更换眼镜度数,应在产后6周左右,待身体恢复稳定后,再重新检查视力并配镜。孕期要注意用眼卫生,避免长时间使用电子设备。
4.高度近视人群:高度近视(近视度数大于600度)患者眼轴较长,视网膜、脉络膜变薄,发生视网膜脱离、黄斑病变等并发症的风险较高。应避免剧烈运动,如跳水、蹦极等,定期进行眼底检查,以便早期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病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