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心衰竭的治疗包括一般治疗、药物治疗和非药物治疗。一般治疗涉及休息与活动管理及饮食管理;药物治疗有利尿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β受体阻滞剂、正性肌力药物等,使用时各有注意事项;非药物治疗包括器械治疗(如心脏再同步化治疗、植入型心律转复除颤器、体外膜肺氧合)和心脏移植,器械治疗需根据患者情况个体化设置,心脏移植受供体等限制需综合评估。
一、一般治疗
1.休息与活动管理:急性左心衰竭患者需绝对卧床休息,取半卧位或端坐位以减少回心血量,减轻心脏负荷;慢性左心衰竭患者可根据心功能情况适当调整活动量,心功能Ⅰ级者可不限制一般体力活动,但需避免剧烈运动;心功能Ⅱ级者适当限制体力活动,增加休息时间;心功能Ⅲ级者严格限制体力活动,以卧床休息为主;心功能Ⅳ级者需绝对卧床休息。对于不同年龄的患者,儿童患者应根据其生长发育阶段和病情调整活动限制,婴幼儿患者需减少哭闹等增加心脏负担的行为;老年患者活动时需密切监测生命体征,防止因活动量过大导致心衰加重。
2.饮食管理:限制钠盐摄入,每日钠盐摄入量应<5g,严重心力衰竭时应<2g,以减少水钠潴留,减轻心脏负荷。同时需注意饮食的营养均衡,保证蛋白质、维生素等的摄入。对于合并糖尿病的左心衰竭患者,饮食需兼顾血糖控制,选择低糖、高纤维的食物;对于老年患者,由于消化功能可能减退,需注意饮食的易消化性。
二、药物治疗
1.利尿剂:通过促进钠、水排泄,减少血容量,减轻心脏前负荷。常用药物有呋塞米等。利尿剂的使用需注意监测电解质,尤其是血钾水平,防止出现低钾血症等电解质紊乱。对于老年患者,由于肾脏功能减退,使用利尿剂时需密切观察尿量及肾功能变化;对于儿童患者,利尿剂的使用需根据体重精确计算剂量,并注意观察有无脱水等不良反应。
2.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可抑制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扩张血管,减轻心脏前后负荷,改善心室重构。常用药物有卡托普利等。使用ACEI时需注意监测血压、血钾及肾功能,开始用药后1-2周需复查血钾和肌酐水平。对于双侧肾动脉狭窄、高钾血症、妊娠患者禁用。老年患者使用时需从小剂量开始,逐渐递增剂量,并密切监测血压变化;儿童患者一般不推荐使用ACEI。
3.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作用与ACEI相似,但不引起干咳等不良反应,适用于不能耐受ACEI的患者。常用药物有氯沙坦等。其使用注意事项与ACEI类似,同样需注意监测血压、血钾及肾功能等。
4.β受体阻滞剂:可抑制交感神经激活,改善心肌重构,适用于慢性稳定性左心衰竭患者。常用药物有美托洛尔等。使用β受体阻滞剂时需从极低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剂量,同时需密切监测心率和血压。急性左心衰竭急性期、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期、心动过缓(心率<60次/分)、二度及以上房室传导阻滞患者禁用。老年患者使用时需更加谨慎,从小剂量起始,密切观察心率、血压等变化;儿童患者一般不推荐使用β受体阻滞剂。
5.正性肌力药物:如洋地黄类药物(地高辛等),可增强心肌收缩力。但需注意洋地黄中毒的可能,如出现心律失常、胃肠道反应、神经系统症状等需及时处理。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减退,洋地黄的排泄减慢,易发生中毒,使用时需密切监测血药浓度;儿童患者使用洋地黄需严格掌握剂量,并密切观察有无中毒表现。
三、非药物治疗
1.器械治疗
心脏再同步化治疗(CRT):适用于心室收缩不同步的左心衰竭患者,可通过双心室起搏,使左右心室同步收缩,改善心脏功能。对于符合适应证的患者,可显著提高生活质量,降低死亡率。
植入型心律转复除颤器(ICD):适用于有心脏性猝死高危风险的左心衰竭患者,可预防猝死的发生。
体外膜肺氧合(ECMO):用于急性严重左心衰竭的短期支持治疗,如急性心肌梗死合并心源性休克等情况,可暂时替代心脏和肺的功能,为心功能恢复赢得时间。对于不同年龄的患者,ECMO的应用需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体重等进行个体化设置,老年患者和儿童患者在ECMO支持过程中需特别注意并发症的预防和护理。
2.心脏移植:对于终末期左心衰竭患者,心脏移植是有效的治疗手段,但由于供体短缺等原因,应用受到限制。在考虑心脏移植时,需综合评估患者的全身状况、年龄、合并症等因素,确保患者能够从心脏移植中获得最大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