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宫产术后注意事项
剖宫产术后需注意伤口护理、休息与活动、饮食,监测生命体征(体温、血压、心率),观察恶露,尽早母乳喂养及做好心理调适。伤口要保持清洁干燥,休息与活动要适度,饮食要合理,密切监测生命体征,留意恶露情况,尽早母乳喂养,家人要关注产妇心理并帮助调适。
休息与活动:术后应保证充足的休息,但也不宜长时间卧床。术后6小时可采取去枕平卧位,头偏向一侧,防止呕吐物误吸;6小时后可适当翻身活动四肢,促进血液循环,预防下肢静脉血栓形成。术后24小时可在床上坐起,逐渐过渡到床边活动,如无特殊不适,术后第1天可在家人协助下适当下床行走,以促进胃肠蠕动恢复,利于排气、排便,但活动时间不宜过长,避免劳累。对于高龄产妇、有心血管疾病病史等特殊人群,活动需更加谨慎,可根据自身身体状况逐步增加活动量。
饮食:术后6小时内禁食禁水,6小时后可少量饮用温开水,若胃肠蠕动恢复(表现为肛门排气),可进食少量流质食物,如米汤、面汤等,随后逐渐过渡到半流质食物,如粥、面条等,再慢慢恢复正常饮食。饮食应富含蛋白质、维生素和膳食纤维,以促进身体恢复和预防便秘。蛋白质可选择瘦肉、鱼类、蛋类、豆类等;多吃新鲜蔬菜和水果,如菠菜、苹果等,增加膳食纤维摄入,预防便秘。但要避免食用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以免影响伤口愈合和胃肠功能恢复。对于妊娠糖尿病产妇,饮食需严格控制糖分摄入,遵循糖尿病饮食原则。
生命体征监测
体温:术后需密切监测体温,一般术后24小时内可能出现吸收热,体温轻度升高,不超过38.5℃,若体温超过38.5℃或持续发热,需考虑感染等情况,应及时告知医生进行相关检查和处理。对于免疫力低下的产妇,如患有自身免疫性疾病等,需更加频繁监测体温,警惕感染发生。
血压:监测血压变化,了解产妇术后身体状况。若血压出现异常波动,如过高或过低,需及时查找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对于有高血压病史的产妇,术后要密切关注血压,遵医嘱进行血压管理。
心率:观察心率情况,术后心率可能会有一定变化,若心率过快或过慢,或伴有心慌、胸闷等不适,应及时告知医生。对于本身有心脏疾病的产妇,术后心率监测更为重要。
恶露观察
注意观察恶露的颜色、量和气味。正常恶露有血腥味,但无臭味,持续4-6周。产后最初3-4天为血性恶露,量较多;随后转为浆液性恶露,持续10天左右;最后为白色恶露,持续3周左右。若恶露量增多、颜色异常(如变为脓性、臭味明显)或持续时间过长,可能提示子宫复旧不全、宫腔内残留胎盘胎膜或合并感染等情况,需及时就医。对于剖宫产术后合并子宫肌瘤等妇科疾病的产妇,恶露观察需更加细致。
母乳喂养相关注意事项
若条件允许,应尽早开始母乳喂养。母乳喂养不仅有利于新生儿的生长发育,还能促进子宫收缩,减少产后出血的发生。产后半小时内可让新生儿吸吮乳头,刺激乳汁分泌。喂养时要注意正确的哺乳姿势,确保新生儿含住乳头和大部分乳晕,避免乳头皲裂。对于剖宫产术后身体较为虚弱的产妇,要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的体力进行母乳喂养。若存在乳头凹陷等情况,可在医生指导下采取相应措施帮助新生儿吸吮。
心理调适
剖宫产术后产妇可能会出现一些心理变化,如焦虑、抑郁等。家人要给予产妇关心和陪伴,多与产妇沟通交流,了解其心理状态,帮助产妇缓解不良情绪。产妇自身也要积极调整心态,认识到剖宫产是一种常见的分娩方式,术后通过积极的康复可以恢复良好。对于有产后抑郁高危因素的产妇,如既往有抑郁病史等,家人要更加关注其心理状况,必要时寻求专业心理医生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