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动脉栓塞的处理包括一般处理(严密监测、绝对卧床休息)、呼吸循环支持(吸氧、循环支持用药)、溶栓治疗(把握适应证与禁忌证)、抗凝治疗(分普通肝素、低分子肝素、华法林等及相应注意事项)、介入治疗(肺动脉血栓摘除术、肺动脉导管碎解和抽吸血栓)、下腔静脉滤器置入(明确适应证及注意事项),各环节需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如年龄、基础疾病等进行调整与操作。
一、一般处理
1.监测:对高度怀疑或确诊肺动脉栓塞的患者应进行严密监护,监测呼吸、心率、血压、血氧饱和度等指标。对于年龄较大的患者,需更密切关注各项生命体征的变化,因为其身体机能相对较弱,病情变化可能更为隐匿。例如,老年患者血氧饱和度下降可能不易被察觉,但却可能提示病情加重。
2.卧床休息:患者需绝对卧床休息1-2周,避免用力排便等增加腹压的动作,防止栓子脱落再次栓塞。对于有基础疾病如便秘的患者,更要采取措施预防便秘,可适当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膳食纤维摄入等。
二、呼吸循环支持
1.吸氧:存在低氧血症的患者应给予吸氧,维持血氧饱和度≥90%。对于不同年龄的患者,吸氧流量需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一般成人可先给予鼻导管吸氧2-5L/min,若低氧血症未改善可考虑面罩吸氧等方式。
2.循环支持:若出现右心功能不全但血压正常者,可使用多巴酚丁胺等药物;若出现低血压或心源性休克,可使用多巴胺、去甲肾上腺素等血管活性药物。对于合并多种基础疾病的患者,使用血管活性药物时需谨慎评估其心、肾功能等情况,避免加重其他器官功能损害。
三、溶栓治疗
1.适应证:对于高危肺栓塞(有明显呼吸困难、胸痛、低氧血症等)且无溶栓禁忌证的患者可考虑溶栓治疗。年龄不是绝对禁忌,但需充分评估出血风险等。例如,老年患者若一般情况尚可,符合溶栓适应证仍可考虑。
2.禁忌证:既往有颅内出血、近2-4周有活动性内脏出血、近3个月有缺血性脑卒中、可疑主动脉夹层、严重未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8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等为溶栓禁忌证。对于有基础疾病如高血压控制不佳的患者,溶栓风险极高,需严格掌握禁忌证。
四、抗凝治疗
1.普通肝素:是常用的抗凝药物之一,通过静脉给药,需监测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使其维持在正常对照的1.5-2.5倍。对于不同年龄患者,剂量可能需要调整,老年患者可能因肾功能等因素需要适当减量。
2.低分子肝素:皮下注射,一般根据体重给药,无需常规监测凝血功能,但需注意肾功能不全患者的剂量调整。例如,肾功能轻度不全者可能无需调整,中重度不全者需谨慎。
3.华法林:口服,需要监测国际标准化比值(INR),目标值一般为2-3。在开始华法林治疗时需与肝素重叠应用5天以上,待INR达到目标值并稳定后才可停用肝素。对于老年患者,由于药物代谢等因素,调整华法林剂量时需更加频繁监测INR,并密切观察出血等不良反应。
五、介入治疗
1.肺动脉血栓摘除术:适用于高危肺栓塞且经积极内科治疗无效的患者。手术风险较高,需严格把握适应证。
2.肺动脉导管碎解和抽吸血栓:对于部分患者可采用此方法,尤其是那些不能耐受溶栓或溶栓禁忌的患者。操作过程中需密切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等情况。
六、下腔静脉滤器置入
1.适应证:对于有抗凝禁忌或抗凝治疗失败的肺栓塞患者,可考虑置入下腔静脉滤器,预防肺动脉栓塞复发。例如,患者因出血性疾病不能进行抗凝治疗时,下腔静脉滤器置入可作为一种替代预防措施。
2.注意事项:置入滤器后仍需注意观察患者有无再发栓塞等情况,同时对于不同年龄患者,术后护理等需根据其生理特点进行调整,如儿童患者需特别注意滤器相关的并发症及生长发育影响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