溶栓治疗有适应证、禁忌证、药物及用法、监测与并发症处理、特殊人群考虑等方面。适应证包括大面积肺栓塞和次大面积肺栓塞伴有右心室功能不全和心肌损伤者;禁忌证有绝对禁忌证如活动性内出血、近期自发性颅内出血,相对禁忌证如近期有创伤性心肺复苏等;尿激酶、链激酶、rt-PA有不同用法;需监测凝血功能等并处理出血、过敏等并发症;老年、女性及有基础疾病患者溶栓需特殊考虑。
一、溶栓治疗的适应证
1.大面积肺栓塞(PE):对于存在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大面积肺栓塞患者,溶栓治疗是重要的治疗手段。大面积肺栓塞通常表现为持续低血压等严重循环障碍表现,研究表明溶栓可显著改善这类患者的预后,降低死亡率。
2.次大面积肺栓塞:对于次大面积肺栓塞伴有右心室功能不全和心肌损伤的患者,也可考虑溶栓治疗。次大面积肺栓塞患者右心室功能可能存在一定程度受损,通过溶栓可改善右心室功能,减少不良事件发生。
二、溶栓治疗的禁忌证
1.绝对禁忌证
活动性内出血:如消化道大出血等,溶栓药物会激活纤溶系统,导致出血风险进一步增加。
近期自发性颅内出血:颅内出血后溶栓会加重出血情况,导致严重的神经系统并发症。
2.相对禁忌证
近期有创伤性心肺复苏、较长时间(>10分钟)的心肺复苏、外科大手术、不能压迫止血部位的血管穿刺等:这些情况溶栓后出血风险较高。
近期(<2-4周)有活动性消化道出血、严重高血压(收缩压>18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妊娠、细菌性心内膜炎、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等:严重高血压时溶栓可能导致颅内出血等风险增加;妊娠患者溶栓药物可能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溶栓药物代谢和清除受到影响,出血风险增加。
三、溶栓药物及使用方法
1.尿激酶:
用法为负荷量4400U/kg,静脉注射10分钟,随后以2200U/(kg·h)持续静脉滴注12小时;也可采用150万U持续静脉滴注2小时。
2.链激酶:
负荷量25万U,静脉注射30分钟,随后以10万U/h持续静脉滴注24小时。但链激酶具有抗原性,用药前需肌注苯海拉明或地塞米松,以防止过敏反应。
3.重组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rt-PA):
常用剂量为50-100mg持续静脉滴注2小时。
四、溶栓治疗的监测与并发症处理
1.监测
凝血功能:在溶栓过程中需密切监测血小板计数、凝血酶原时间(PT)、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等指标。一般在溶栓开始后每2-4小时监测一次凝血功能,根据结果调整治疗方案。
临床症状和体征:观察患者呼吸困难、胸痛等症状是否缓解,血流动力学是否稳定等。
2.并发症处理
出血:是溶栓最常见的并发症。若发生轻度出血,如皮肤瘀斑等,可暂时观察;若发生严重出血,如消化道大出血、颅内出血等,应立即停止溶栓治疗,根据出血情况给予相应处理,如补充凝血因子、输血等。
过敏反应:链激酶引起的过敏反应较为常见,一旦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使用链激酶,并给予抗过敏治疗,如使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
五、特殊人群的溶栓治疗考虑
1.老年患者:老年患者溶栓出血风险相对较高,在溶栓前需充分评估患者的肝肾功能、基础疾病等情况。在溶栓过程中要密切监测凝血功能和临床出血迹象,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谨慎调整溶栓方案。
2.女性患者:女性患者在妊娠相关肺栓塞时溶栓需特别谨慎,因为溶栓药物可能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需在充分权衡妊娠风险和肺栓塞本身对母儿的危害后再决定是否溶栓;非妊娠女性患者的溶栓原则与一般人群类似,但仍需关注其月经情况等可能影响出血的因素。
3.有基础疾病患者:对于合并慢性肝病、肾病等基础疾病的患者,溶栓药物的代谢和清除受到影响,出血风险增加。在溶栓前需评估患者的肝肾功能状态,调整溶栓药物的剂量,并在溶栓过程中加强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