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压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等多种类型,诊断需综合血压测量、病史采集和身体检查,年龄≥40岁等为高危人群,高危人群孕前应评估控制基础疾病,孕期加强产检频率、保持健康生活方式,以保障孕妇和胎儿健康。
一、定义
妊娠高血压是妊娠期特有的疾病,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以及慢性高血压等。
二、诊断标准及判断要点
1.血压测量
妊娠期高血压: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血压于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尿蛋白阴性;少数患者可伴有上腹部不适或血小板减少。
子痫前期:妊娠20周后出现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伴有尿蛋白≥0.3g/24h;或随机尿蛋白(+);若血压未达到140/90mmHg,但伴有尿蛋白≥0.3g/24h,也诊断为子痫前期。重度子痫前期还包括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血小板减少(血小板计数<100×10/L);肝功能损害(血清转氨酶水平为正常值2倍以上);肾功能损害(血肌酐水平>106μmol/L或无尿24小时);肺水肿;新发生的中枢神经系统异常或视觉障碍等情况。
子痫:在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抽搐。
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慢性高血压孕妇妊娠前无蛋白尿,妊娠后出现蛋白尿≥0.3g/24h;或妊娠前有蛋白尿,妊娠后蛋白尿明显增加;或血压进一步升高;或血小板减少(血小板计数<100×10/L)。
慢性高血压:妊娠前或妊娠20周前发现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除外滋养细胞疾病),妊娠期无明显加重;或妊娠20周后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到产后12周后。
2.病史采集
了解孕妇既往有无高血压、肾病、糖尿病等病史,这些基础疾病可能增加妊娠高血压的发生风险。例如,既往有慢性高血压的孕妇在妊娠期间发生妊娠高血压相关并发症的概率相对较高。
询问家族中是否有高血压患者,因为妊娠高血压具有一定的遗传易感性,家族中有高血压病史的孕妇需更加密切监测血压等指标。
记录妊娠的孕周、此次妊娠的怀孕次数等情况,不同孕周发生妊娠高血压的类型和特点可能不同,初产妇发生子痫前期等严重妊娠高血压疾病的风险相对较高。
3.身体检查
除了测量血压外,还需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包括检查孕妇的水肿情况,子痫前期患者可能出现下肢水肿、颜面水肿等,严重时水肿可向上蔓延至全身。但需要注意,单纯的水肿并不一定意味着就是妊娠高血压,还需要结合血压和尿蛋白等指标综合判断。
检查孕妇的心肺功能等,子痫患者可能出现抽搐等情况,会对心肺功能产生影响,通过身体检查可以初步评估孕妇的整体健康状况。
三、高危人群及注意事项
1.高危人群
年龄≥40岁的孕妇属于高危人群,随着年龄的增加,孕妇的身体机能有所下降,发生妊娠高血压等妊娠并发症的风险升高。
体型肥胖的孕妇,体重指数(BMI)≥28的孕妇发生妊娠高血压的概率比正常体重孕妇高。这是因为肥胖可能导致体内代谢紊乱,影响血管内皮功能等,从而增加妊娠高血压的发生风险。
既往有妊娠高血压病史的孕妇,再次妊娠时发生妊娠高血压的可能性较大,需要在孕前和孕期加强监测和管理。
患有慢性疾病的孕妇,如慢性高血压、糖尿病、肾脏疾病等,这些基础疾病会使孕妇的身体处于相对不稳定的状态,妊娠期间发生妊娠高血压的风险显著增加。
2.注意事项
高危人群在孕前应进行全面的健康评估和咨询,积极控制基础疾病,将血压、血糖等指标控制在相对理想的范围后再考虑妊娠。例如,患有慢性高血压的孕妇,孕前应在医生指导下调整降压药物,使血压稳定在合适水平。
孕期要加强产检频率,除了常规的产检项目外,要密切监测血压、尿蛋白等指标。一般从妊娠早期开始就要监测血压,对于高危孕妇可能需要更频繁地测量血压,如每周测量1-2次。同时,定期进行尿常规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尿蛋白的异常情况。
孕妇要注意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合理饮食,保证摄入足够的蛋白质、维生素等营养物质,但要控制盐分的摄入,每日盐摄入量不宜超过6g。适当进行运动,如散步等,但要避免过度劳累。保持良好的心态,避免精神过度紧张和焦虑,因为精神因素也可能影响血压等指标。
总之,判断是否为妊娠高血压需要综合血压测量结果、病史采集和身体检查等多方面因素,对于高危人群更要加强监测和管理,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妊娠高血压相关问题,保障孕妇和胎儿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