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的指征包括胎儿窘迫、产道异常、胎位异常、孕妇严重并发症、多胎妊娠特殊情况等。

1.胎儿窘迫
胎儿在宫内出现缺氧表现,如胎心异常、羊水污染、胎儿头皮血pH值<7.20等,经吸氧、改变体位等处理后无改善,需紧急剖腹产终止妊娠。
2.产道异常
孕妇存在骨盆狭窄、骨盆畸形,或阴道、宫颈存在严重瘢痕、肿瘤等阻碍胎儿娩出的情况,无法经阴道分娩时需选择剖腹产。
3.胎位异常
胎儿为横位、臀位,且无法通过外倒转术纠正,或持续性枕后位、枕横位经充分试产仍不能转为正常胎位,可能导致难产,需行剖腹产。
4.孕妇严重并发症
孕妇合并重度子痫前期、子痫、心力衰竭、严重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等,继续妊娠或经阴道分娩可能危及母婴生命,需提前或紧急剖腹产。
5.多胎妊娠特殊情况
双胎或多胎妊娠中,如果第一胎儿为非头位、存在脐带脱垂风险,或胎儿体重差异大、合并其他剖腹产指征,需选择剖腹产以降低分娩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