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衰分为几级
心衰分级包括NYHA心功能分级法和Killip分级。NYHA分为四级,Ⅰ级日常活动不受限;Ⅱ级体力活动轻度受限;Ⅲ级体力活动明显受限;Ⅳ级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休息也有症状。Killip分级用于急性心肌梗死相关心衰,Ⅰ级无心衰征象但PCWP可升高;Ⅱ级有左心衰,肺部啰音小于50%肺野;Ⅲ级严重左心衰,出现急性肺水肿;Ⅳ级出现心源性休克。
Ⅰ级:患者患有心脏病,但日常活动量不受限制,一般活动不引起乏力、呼吸困难等心衰症状。例如,患有轻度冠心病的患者,从事一般的体力劳动,如正常速度步行、轻度家务劳动等,不会出现心衰相关的不适表现。对于此类患者,应积极控制基础心脏病的危险因素,如高血压患者要严格控制血压,高血脂患者要调整血脂,同时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如合理饮食、适量运动等,以延缓病情进展。
Ⅱ级:心脏病患者的体力活动受到轻度限制,休息时无自觉症状,但平时一般活动下可出现乏力、呼吸困难等心衰症状。比如,患者步行速度稍快或登两层楼梯就会出现气短、胸闷等情况。在生活方式上,要注意适当限制体力活动,避免过度劳累,可选择一些轻度的有氧运动,如慢走等,同时继续规范治疗基础心脏病,定期复诊监测病情变化。
Ⅲ级:心脏病患者体力活动明显受限,小于平时一般活动即引起上述心衰症状。例如,患者步行几百米就会出现心衰症状。此时患者需要严格限制体力活动,以卧床休息为主,但要注意进行适当的床上活动,防止下肢静脉血栓形成等并发症。同时,密切关注病情变化,按照医生的要求规范用药,控制基础疾病。
Ⅳ级:心脏病患者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休息状态下也存在心衰症状,活动后加重。比如,患者在卧床休息时都有呼吸困难等表现。对于此类患者,要绝对卧床休息,生活需要他人协助。在护理方面,要注意保持患者呼吸道通畅,密切监测生命体征等。同时,积极治疗基础心脏病,可能需要多种药物联合治疗来缓解症状,提高生活质量。
另外,还有一种基于急性心力衰竭严重程度的Killip分级,主要用于急性心肌梗死相关的心衰:
Ⅰ级:无心力衰竭征象,但肺毛细血管楔压(PCWP)可升高,病死率近0-5%。常见于急性心肌梗死早期,心脏功能尚未明显受损,但存在潜在的心衰风险因素。此时需要密切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心电图等变化,及时发现病情进展。
Ⅱ级:有左心衰竭,肺部啰音小于50%肺野,可出现第三心音、持续性窦性心动过速或其他心律失常,静脉压升高,有肺淤血的X线表现,病死率约10-20%。患者会有呼吸困难、咳嗽等表现,要让患者采取半卧位或坐位,以减少回心血量,缓解呼吸困难,同时进行相应的心肌梗死治疗。
Ⅲ级:严重左心衰竭,出现急性肺水肿,肺部啰音大于50%肺野,病死率约35-40%。患者会有明显的呼吸困难、端坐呼吸、咳粉红色泡沫痰等表现,需要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如吸氧、应用血管扩张剂等,同时积极治疗心肌梗死原发病。
Ⅳ级:出现心源性休克,收缩压<90mmHg,少尿,意识障碍,皮肤苍白、湿冷,病死率约85-95%。此时病情非常危急,需要立即进行抗休克治疗,如补充血容量、应用血管活性药物等,同时针对心肌梗死进行抢救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