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治疗包括静脉溶栓、血管内治疗、抗血小板治疗、控制危险因素及一般支持治疗。静脉溶栓常用阿替普酶,4.5小时内最佳,6-24小时精选患者可考虑;血管内治疗机械取栓针对大血管闭塞,前循环6小时内优先,6-24小时精选患者及后循环适当延长时间窗;抗血小板治疗常用阿司匹林,溶栓24小时后无禁忌可使用,需注意特殊人群;控制危险因素包括血压、血糖、血脂管理;一般支持治疗涵盖呼吸氧合、体温、营养支持,不同人群有不同要求。
一、静脉溶栓
1.药物选择与时机:常用药物为阿替普酶,需在发病4.5小时内使用,对于符合条件的患者,静脉溶栓可显著改善预后,降低残疾风险,其作用机制是通过激活纤溶酶原转化为纤溶酶,溶解血栓,恢复血流。对于发病6-24小时内的精选患者也可考虑使用,但获益相对有限。
2.禁忌证:存在颅内出血史、近3个月有重大头颅外伤史、近3周有胃肠或泌尿系统出血史、近2周内进行过大的外科手术、近1周内有不可压迫部位的动脉穿刺、血压过高(收缩压>180mmHg或舒张压>110mmHg)等情况为静脉溶栓禁忌证。在评估过程中需充分考虑患者年龄、基础病史等因素,例如老年患者可能存在更多合并症,在评估禁忌证时需更加谨慎全面。
二、血管内治疗
1.机械取栓:对于大血管闭塞导致的急性缺血性脑卒中,发病6-24小时内符合适应证的患者可考虑机械取栓治疗。其原理是通过导管等器械直接取出血管内的血栓,恢复血管再通。例如对于前循环大动脉闭塞的患者,机械取栓能明显改善预后,降低死亡率和残疾率。在选择患者时需综合考虑年龄、卒中严重程度等因素,年龄较大的患者可能需要更谨慎评估其全身状况和手术风险。
2.血管内治疗的时间窗:前循环大血管闭塞患者,发病6小时内符合条件可优先考虑机械取栓;对于发病6-24小时内的精选患者,也有一定获益。后循环大血管闭塞患者时间窗可适当延长。
三、抗血小板治疗
1.药物选择:常用药物如阿司匹林等,一般在溶栓治疗24小时后若无出血等禁忌证可开始使用。阿司匹林通过抑制血小板的环氧化酶,减少血栓素A2的生成,从而抑制血小板聚集。对于不符合溶栓和血管内治疗指征的患者,抗血小板治疗可降低复发风险,但需注意其出血风险,在有出血高危因素的患者中需谨慎使用,例如有消化道溃疡病史的患者使用抗血小板药物可能增加消化道出血风险,需同时采取保护胃黏膜等措施。
2.特殊人群:老年患者使用抗血小板药物时需密切监测出血情况,根据肾功能、血小板功能等调整药物剂量;女性患者在月经周期等特殊时期可能对出血更敏感,使用时也需加强观察。
四、控制危险因素
1.血压管理:急性缺血性脑卒中后血压会有波动,一般不急于快速降压。如果收缩压>220mmHg或舒张压>120mmHg,可谨慎降压;如果收缩压>180mmHg或舒张压>105mmHg,可考虑静脉降压药物。要根据患者基础血压、年龄等因素调整降压目标,例如老年患者血压不宜降得过低,以免影响脑灌注。
2.血糖管理:高血糖会加重脑损伤,需将血糖控制在适当范围,一般目标为7.8-10.0mmol/L。对于糖尿病患者,要考虑其基础用药、饮食等情况,避免低血糖发生,因为低血糖也会对脑组织造成损害,特殊人群如老年糖尿病患者在血糖管理时需更加精细,防止血糖波动过大。
3.血脂管理:对于有动脉粥样硬化危险因素的患者,在病情稳定后可考虑使用他汀类药物降脂治疗,他汀类药物不仅能降低血脂,还具有稳定斑块等作用,可降低脑卒中复发风险,但需注意药物的肝肾功能影响等不良反应,在特殊人群如肝功能不全患者中需谨慎使用并监测相关指标。
五、一般支持治疗
1.呼吸与氧合:保持呼吸道通畅,维持血氧饱和度在94%以上,对于有呼吸功能障碍的患者可能需要辅助通气等支持措施,不同年龄患者呼吸支持的要求略有不同,例如儿童患者呼吸系统发育尚未完善,呼吸支持需更加精准。
2.体温管理:将体温控制在正常范围,高热会加重脑损伤,需采取物理降温或药物降温等措施,对于不同年龄患者的体温管理要考虑其生理特点,婴儿体温调节中枢不完善,降温时需避免过度降温导致寒冷损伤等。
3.营养支持:发病后需及时给予营养支持,保证患者能量供应,对于不能经口进食的患者可考虑鼻饲或胃肠造瘘等方式,特殊人群如吞咽困难的老年患者营养支持需注意防止误吸等并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