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分娩时产力异常包括子宫收缩乏力和子宫收缩过强两类。子宫收缩乏力分为协调性(产程延长、子宫收缩强度弱,与年龄、生活方式、妊娠史等有关)和不协调性(子宫收缩极性倒置,与初产妇精神紧张等有关);子宫收缩过强分为协调性(总产程短于3小时、子宫收缩频率高强度大,与经产妇、子宫病变等有关)和不协调性(强直性子宫收缩因分娩受阻等引起,子宫痉挛性狭窄环因不良刺激等引起,与高龄产妇、阴道内操作、精神紧张等有关)。
一、子宫收缩乏力
1.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
产程延长:在潜伏期,初产妇潜伏期超过20小时、经产妇超过14小时则为潜伏期延长;活跃期延长指活跃期宫口扩张速度初产妇<1.2cm/h、经产妇<1.5cm/h,活跃期停滞是指活跃期宫口扩张停止>4小时;第二产程延长是指初产妇第二产程>3小时、经产妇>2小时;滞产则是总产程超过24小时。年龄因素可能影响产程进展,高龄产妇身体机能相对较弱,产程延长的风险可能增加。生活方式方面,缺乏运动的产妇可能肌肉力量相对不足,也可能导致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相关产程延长。
子宫收缩强度弱:子宫收缩时宫腔内压力低,通常<15mmHg,宫缩持续时间短,间歇期长且不规律。从病史角度看,有多次妊娠史的产妇可能子宫肌纤维变性等情况,更容易出现子宫收缩强度弱的情况。
2.不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
子宫收缩极性倒置:正常子宫收缩是从子宫底部开始向下传导,而不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时,宫缩兴奋点来自子宫下段的一处或多处,导致子宫收缩极性倒置,宫缩时宫底部不强,而是子宫下段强,宫缩间歇期子宫下段不能完全松弛。这种情况在初产妇中相对常见,可能与产妇精神过度紧张、恐惧分娩等因素有关,年龄较小的初产妇可能心理承受能力相对较弱,更容易出现精神过度紧张而导致不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
二、子宫收缩过强
1.协调性子宫收缩过强
总产程短于3小时:又称为急产,多见于经产妇。年龄较大的经产妇身体机能有所下降,但如果出现急产,由于产程过快,可能会导致软产道来不及适应而发生裂伤等情况。生活方式方面,如果经产妇在孕期过度劳累等,可能增加协调性子宫收缩过强导致急产的风险。
子宫收缩频率高、强度大:宫腔内压力可>50mmHg,子宫收缩过于频繁、强烈。病史方面,如果经产妇有子宫肌瘤等子宫病变,可能影响子宫收缩的协调性,更容易出现协调性子宫收缩过强的情况。
2.不协调性子宫收缩过强
强直性子宫收缩:多因分娩受阻、不恰当应用缩宫素等引起。子宫强烈收缩,呈强直性痉挛状态,产妇持续性腹痛、拒按,胎位触不清,胎心听不清。高龄产妇如果存在骨盆狭窄等分娩受阻因素,更易发生强直性子宫收缩。生活方式上,孕期不合理使用缩宫素等药物也可能诱发强直性子宫收缩。
子宫痉挛性狭窄环:多因子宫局部受到不良刺激,如精神紧张、过度疲劳、不恰当的阴道内操作等引起。子宫局部肌肉呈痉挛性不协调性收缩形成狭窄环,环常位于胎儿较小部位,如胎颈、胎腰处。产妇可出现持续性腹痛、烦躁不安,宫颈扩张缓慢,胎先露部下降停滞,胎心时快时慢。有阴道内不恰当操作病史的产妇更易出现子宫痉挛性狭窄环,年龄较小的产妇如果精神过度紧张等也可能增加发生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