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由SARS冠状病毒引起,主要通过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传染性强,病情进展快,可导致严重呼吸衰竭甚至死亡,具有较高的公共卫生风险。
虽然其法定分类为乙类,但因其致病性和传播特性,被纳入“乙类甲管”范畴,即采取与甲类传染病相同的预防、控制措施,包括对患者和疑似患者严格隔离、密切接触者临床观察、区域封锁等,以快速遏制感染扩散。这种分类管理既符合其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特点,也体现了根据疾病危害程度动态调整防控策略的原则,旨在最大限度保护公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