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部存在活动性病变、严重眼底病变,全身有未控制的全身性疾病,近两年内近视度数每年加深超过一定程度致屈光不稳定,角膜厚度不足,18周岁以下青少年眼部发育未成熟,存在严重心理障碍或期望不切实际、妊娠期哺乳期女性等均不适合近视加散光手术。
一、眼部疾病相关情况
1.活动性眼部病变:若患有急性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等眼部炎症性疾病,此时眼部存在炎症反应,手术操作易引发感染扩散,且炎症会干扰术后对眼部恢复情况的评估,不利于手术的顺利进行及术后恢复,因为炎症会破坏眼部的正常微环境,影响角膜等组织的愈合过程。
2.严重眼底病变:如视网膜脱离、严重的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等。严重眼底病变会影响视力的根本改善,且手术可能无法解决眼底的基础病变问题,同时手术过程中的操作可能对眼底病变产生不良影响,例如眼压的变化可能加重眼底病变的进展。
二、全身疾病相关情况
1.未控制的全身性疾病:像未控制的糖尿病,高血糖状态会影响伤口愈合,增加术后感染的风险,因为高血糖环境不利于白细胞的杀菌功能以及细胞的修复再生;患有自身免疫性疾病且处于活动期,如类风湿关节炎活动期等,自身免疫性疾病可能导致眼部组织出现免疫性炎症反应,干扰手术效果并增加术后并发症的发生几率。
三、屈光度数不稳定情况
近两年内近视度数每年加深超过50度,由于屈光度数不稳定,手术矫正后难以维持稳定的视力效果,因为眼部的屈光状态还在不断变化,术后可能很快出现近视度数的再次加深,导致手术失败。
四、角膜条件不满足情况
角膜厚度不足,近视加散光手术需要切削一定厚度的角膜组织来矫正屈光不正,若角膜厚度低于安全阈值(一般有具体的数值标准,如低于450μm-500μm等),术后发生圆锥角膜的风险会显著增加,圆锥角膜会严重影响视力,导致角膜形态异常、视力进行性下降。
五、年龄因素相关情况
18周岁以下青少年,其眼部还处于生长发育阶段,屈光状态不稳定,眼轴可能还会继续变长,此时进行近视加散光手术,术后仍可能出现屈光度数的变化,无法达到稳定的矫正效果,并且可能影响眼部正常的生长发育过程。
六、心理及其他特殊情况
存在严重心理障碍,如焦虑症、抑郁症等无法配合手术的患者,以及对手术期望不切实际,期望通过手术达到不切实际的视力恢复效果的患者,这类患者术后容易出现心理落差,影响生活质量。此外,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由于身体处于特殊生理阶段,激素水平等发生变化,手术可能会对身体和胎儿(或婴儿)产生未知影响,一般不建议在这个时期进行近视加散光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