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衰是心脏结构或功能异常致泵血或充盈受损引发体循环或肺循环淤血及心排出量不足的临床综合征,核心是收缩或舒张功能障碍,表现为呼吸困难等;NYHA心功能分级分四级对应不同活动受限与症状情况,AHA/ACC分期分四期分别是存在心衰高危因素无结构病无症状、有结构病无症状、有结构病有症状、难治性终末期需特殊治疗。
一、心衰的概念
心力衰竭(简称心衰)是由于心脏结构或功能的异常,导致心室泵血或充盈功能受损,进而引起体循环或肺循环淤血,同时伴有心排出量不足,从而出现一系列临床综合征。其核心病理生理机制是心脏的收缩功能和(或)舒张功能发生障碍,使得心脏无法维持正常的血液循环需求。从临床表现来看,患者常表现为呼吸困难、乏力、液体潴留(如水肿、胸腔积液等)等,不同年龄段、性别、生活方式及病史的人群可能因基础病因不同而在症状表现上有差异,例如老年患者可能因合并多种基础疾病而使心衰症状更为隐匿或复杂。
二、心衰的分级
(一)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
1.Ⅰ级:患者有心脏病,但日常活动不受限,一般活动不引起乏力、呼吸困难、心悸等心衰症状。此阶段心脏结构已有异常,但代偿能力较好,生活基本不受心衰影响,需关注基础心脏病的控制以防止病情进展。
2.Ⅱ级:心脏病患者体力活动轻度受限,休息时无症状,一般活动下可出现心衰症状(如轻度呼吸困难、乏力等)。该阶段患者体力活动稍受限制,生活中需适度调整活动量,避免过度劳累加重心脏负担。
3.Ⅲ级:心脏病患者体力活动明显受限,小于平时一般活动即可引起心衰症状(如较明显的呼吸困难、乏力等)。此阶段患者的日常活动已受较大限制,需严格限制活动量,注重休息,积极配合治疗控制病情发展。
4.Ⅳ级:心脏病患者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休息状态下也存在心衰症状,活动后加重。患者生活基本需依赖他人照顾,需密切监测病情,采取积极的治疗措施改善预后。
(二)AHA/ACC分期
1.A期:存在心衰高危因素(如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等),但无结构性心脏病,也无心衰症状。此阶段主要是针对高危因素进行干预,如控制高血压、血糖等,预防心脏结构发生改变进而发展为心衰。
2.B期:已有结构性心脏病(如左心室肥厚、射血分数降低等),但无心衰症状。该阶段需早期发现结构性心脏病的改变,积极采取措施延缓病情进展,防止进入有心衰症状的阶段。
3.C期:既有结构性心脏病,既往或目前有心衰症状。此阶段患者已出现心衰相关临床表现,需要规范治疗来缓解症状、提高生活质量并延缓疾病进展。
4.D期:难治性终末期心衰,需长期依赖特殊治疗(如机械循环支持、心脏移植等)。此阶段病情严重,预后较差,需要多学科协作进行综合管理,关注患者的生活质量和临终关怀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