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型病毒性肝炎由乙型肝炎病毒引起,可通过血液、母婴和性接触传播,有急性和慢性等临床表现,可通过血清学、病毒学等检查诊断,可通过接种疫苗、切断传播途径、管理传染源预防,孕妇、儿童、老年人、免疫功能低下人群有特殊情况需关注
一、定义
乙型病毒性肝炎是由乙型肝炎病毒(HBV)引起的以肝脏病变为主的一种传染病。HBV可通过血液、母婴和性接触等途径传播。
二、病毒特点
乙型肝炎病毒具有嗜肝性,主要在肝细胞内复制,可引起肝细胞的炎症、坏死等病理改变。病毒的基因结构等特性使其具有一定的变异能力,这也给诊断和治疗带来一定挑战。
三、传染源
1.急性乙型肝炎患者:在潜伏期后期及急性期早期,患者血液等体液中含有大量病毒,具有较强传染性。
2.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体内持续存在病毒,其血液、唾液、精液、阴道分泌物等均可能含有病毒,可长期具有传染性。
3.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包括慢性HBV携带者和非活动性HBsAg携带者,前者体内病毒复制活跃,后者病毒复制相对静止,但仍可能有一定传染性。
四、传播途径
1.血液传播:如输入被HBV污染的血液或血制品、共用注射器、使用被HBV污染且未经严格消毒的医疗器械(如牙科器械、内镜、穿刺针等)等。
2.母婴传播:包括宫内感染、产时传播和产后传播。宫内感染可能是通过胎盘屏障,产时传播是在分娩过程中接触母亲的血液、羊水等,产后传播主要是通过母乳喂养等。
3.性传播:与HBV阳性者发生无防护的性接触,包括同性和异性性接触,可导致HBV传播。
五、临床表现
1.急性乙型肝炎
黄疸型:起病较急,可有发热、乏力、食欲减退、恶心、呕吐等前驱症状,随后出现尿黄、巩膜及皮肤黄染,肝区隐痛等。
无黄疸型:症状相对较轻,可仅有乏力、食欲减退等非特异性症状,容易被忽视。
2.慢性乙型肝炎
轻度慢性乙型肝炎:病情较轻,可反复出现乏力、头晕、食欲减退、厌油、尿黄、肝区不适等症状,肝功能轻度异常或轻度波动。
中度慢性乙型肝炎: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
重度慢性乙型肝炎:有明显或持续的肝炎症状,如乏力、纳差、腹胀、尿黄、便溏等,伴有肝病面容、肝掌、蜘蛛痣、脾大等,肝功能持续异常。
六、诊断方法
1.血清学检查
乙肝表面抗原(HBsAg):是HBV感染的特异性标志,阳性表示感染了HBV。
乙肝表面抗体(抗-HBs):是保护性抗体,阳性表示对HBV有免疫力,可能是接种乙肝疫苗后产生,也可能是既往感染HBV后恢复产生。
乙肝e抗原(HBeAg):阳性表示HBV复制活跃,传染性强。
乙肝e抗体(抗-HBe):阳性通常表示HBV复制活动减弱,传染性降低,但需结合其他指标综合判断。
乙肝核心抗体(抗-HBc):包括抗-HBc总抗体和抗-HBcIgM,抗-HBc总抗体阳性表示曾经感染过HBV,抗-HBcIgM阳性提示HBV急性感染或慢性乙型肝炎急性发作。
2.病毒学检查
HBVDNA定量:可准确反映HBV复制水平,对于评估病情、判断传染性及指导抗病毒治疗等具有重要意义。
3.肝功能检查:包括谷丙转氨酶(ALT)、谷草转氨酶(AST)、胆红素、白蛋白等指标,可反映肝细胞损伤程度及肝脏合成功能等情况。
4.肝脏影像学检查:如B超、CT等,有助于了解肝脏的形态、大小、质地等改变,辅助诊断慢性乙型肝炎是否存在肝纤维化、肝硬化等情况。
七、预防措施
1.接种乙肝疫苗:是预防乙型病毒性肝炎最有效的措施。新生儿应在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乙肝疫苗,全程接种3针,按照0、1、6个月程序接种。对于高危人群,如医务人员、经常接触血液的人员、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同性恋者、多个性伴侣者、HBsAg阳性者的家庭成员等,也应接种乙肝疫苗。
2.切断传播途径
严格筛选献血员,确保血液及血制品安全。
避免共用注射器、剃须刀、牙刷等可能接触血液的物品。
性传播防护:提倡安全性行为,使用安全套可降低性传播风险。
母婴传播预防:对于HBsAg阳性母亲所生新生儿,除接种乙肝疫苗外,还应在出生后12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可显著降低母婴传播的风险。
3.管理传染源:对乙型肝炎患者和病毒携带者进行规范管理,急性期患者需隔离治疗,慢性患者和携带者应避免从事易使病毒传播的职业,如托幼、饮食服务、自来水厂等行业。
八、特殊人群情况
1.孕妇:HBsAg阳性孕妇需在孕期加强监测,包括HBVDNA定量等,以评估母婴传播风险。分娩时要做好防护措施,减少新生儿感染风险。
2.儿童:儿童感染HBV后,部分可发展为慢性感染,因此对于儿童应及时接种乙肝疫苗,做好预防工作。一旦发现儿童感染HBV,需密切监测病情变化。
3.老年人:老年人免疫功能相对低下,感染HBV后病情可能较重,且容易发展为慢性肝炎、肝硬化甚至肝癌等,应加强健康管理,定期进行相关检查。
4.免疫功能低下人群:如艾滋病患者、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者等,感染HBV后更容易发展为慢性感染,需格外注意预防HBV感染,一旦感染应积极评估病情并给予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