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可采用全麻醉,适用于有椎管内麻醉禁忌证的产妇,实施时诱导阶段要快速平稳并监测生命体征,维持阶段需联合用药维持合适麻醉深度,其存在对产妇反流误吸、呼吸及循环系统影响等风险,对胎儿也可能有影响,医生会综合评估后权衡利弊决定是否采用并保障母婴安全。
一、适用情况
当产妇存在椎管内麻醉禁忌证时,例如产妇有严重脊柱畸形、穿刺部位感染、凝血功能严重障碍等情况,可能会选择全身麻醉进行剖腹产。
二、实施过程要点
诱导阶段:需要快速、平稳地使产妇进入麻醉状态,常用一些静脉麻醉药物和吸入麻醉药物等诱导产妇意识消失、肌肉松弛等,此过程要密切监测产妇的生命体征,如血压、心率、呼吸等,确保产妇生命体征稳定。
维持阶段:在手术过程中要持续维持合适的麻醉深度,保证产妇在无痛、肌肉松弛且呼吸循环稳定的状态下完成手术,通常会联合使用静脉麻醉药物和吸入麻醉药物来维持麻醉状态。
三、风险及注意事项
对产妇的风险:全身麻醉可能会引起产妇反流、误吸,尤其是剖腹产时产妇胃排空延迟,增加了反流误吸导致窒息等严重并发症的风险;还可能影响产妇的呼吸功能,需要进行呼吸管理;另外,全身麻醉药物也可能对产妇的循环系统产生一定影响,导致血压波动等情况。
对胎儿的影响:全身麻醉药物可能通过胎盘影响胎儿,需要选择对胎儿影响较小的麻醉药物,并密切监测胎儿的情况,如胎心等,尽量将对胎儿的影响降到最低。
对于有剖腹产全麻醉需求的产妇,医生会在充分评估产妇的病情、身体状况、胎儿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后,权衡利弊,决定是否采用全身麻醉进行剖腹产,并在整个过程中密切监测和处理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以保障产妇和胎儿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