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怀孕到生产需要做孕早期基础检查、孕中期排畸与筛查、孕中期常规产检、孕晚期胎心监护、分娩前全面评估等检查。
1.孕早期基础检查
怀孕6-12周做首次产检,包括血常规、尿常规、B超、肝肾功能等,确认怀孕情况、孕周,排查宫外孕、胚胎停育,建立孕期保健手册,为后续产检奠定基础。
2.孕中期排畸与筛查
孕15-20周进行唐氏筛查或无创DNA检测,排查染色体异常;孕22-26周做大排畸超声,详细检查胎儿器官,排查结构畸形;孕24-28周做糖耐量试验,筛查妊娠期糖尿病。
3.孕中期常规产检
孕中期每4周做一次常规产检,包括测量血压、体重、宫高腹围,听胎心,检查血常规、尿常规,监测孕妇身体状况和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及时发现异常。
4.孕晚期胎心监护
孕32周后每周做一次胎心监护,通过监测胎儿心率变化,评估胎儿在宫内储备能力,排查胎儿宫内缺氧;孕晚期还需定期复查超声,评估胎儿大小、胎位、羊水情况。
5.分娩前全面评估
预产期前1-2周做分娩前检查,包括超声、胎心监护、妇科检查等,评估胎儿胎位、孕妇骨盆条件,判断是否适合顺产,制定分娩方案,为生产做准备。
若产检时发现胎儿发育异常、孕妇血压或血糖偏高,或孕期出现腹痛、阴道出血、胎动异常等情况,应及时前往医院妇产科就诊,遵医嘱进行进一步检查和治疗,避免延误病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