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停育指胚胎或胎儿宫内发育停止致妊娠终止,诊断需结合超声与血清学指标并排除病理情况;治疗包括终止妊娠的医学处理(药物流产、手术流产及感染预防)和病因筛查与干预(遗传、内分泌、免疫因素及解剖结构评估);特殊人群如高龄孕妇、合并慢性疾病者、既往胎停育史者需加强监测与管理;生活方式上要避免接触有害物质、戒烟限酒、合理补充营养,同时给予心理支持;再妊娠需把握时机,早孕期加强监测,复发性胎停育者需多学科协作制定个体化方案。
一、胎停育的定义与诊断标准
胎停育指胚胎或胎儿在宫内发育过程中因多种因素停止生长,最终导致妊娠终止,临床诊断需结合超声检查与血清学指标。超声下可见孕囊形态不规则、胎芽无心血管搏动或胚胎发育与孕周不符;血清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水平持续下降或增长缓慢,孕酮值低于正常范围。诊断需排除异位妊娠、葡萄胎等病理情况,建议通过经阴道超声提高早期诊断准确性。
二、胎停育的治疗方案
1.终止妊娠的医学处理
(1)药物流产:适用于孕周≤7周且无药物禁忌症者,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可促进胚胎排出,需在医疗机构监护下进行,观察出血量及胚胎组织排出情况。
(2)手术流产:孕周>7周或药物流产失败时,需行负压吸引术或钳刮术,手术需在无菌条件下完成,术后需复查超声确认宫腔无残留。
(3)感染预防:术后常规使用抗生素预防子宫内膜炎,头孢类或青霉素类抗生素可降低感染风险,但需排除过敏史。
2.病因筛查与干预
(1)遗传因素筛查:建议对胚胎组织进行染色体核型分析,若发现非整倍体异常(如21-三体、18-三体),需评估父母染色体核型,必要时进行遗传咨询。
(2)内分泌检查:甲状腺功能减退(TSH>2.5mIU/L)或黄体功能不足(孕酮<15ng/mL)者,需补充左甲状腺素钠或黄体酮,但需在医生指导下调整剂量。
(3)免疫因素干预:抗磷脂综合征患者需使用低分子肝素抗凝,合并系统性红斑狼疮者需联合羟氯喹治疗,治疗期间需监测凝血功能及肝肾功能。
(4)解剖结构评估:复发性胎停育(≥2次)者,建议行子宫输卵管造影或宫腔镜检查,排除子宫纵隔、宫腔粘连等解剖异常,必要时行手术矫正。
三、特殊人群的注意事项
1.高龄孕妇(≥35岁):卵巢功能下降导致卵子质量降低,胎停育风险增加,建议孕前进行AMH检测评估卵巢储备,孕期需加强超声监测,必要时缩短产检间隔。
2.合并慢性疾病者:糖尿病患者需将血糖控制在HbA1c<6.5%再妊娠,高血压患者需停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改用拉贝洛尔等孕期安全药物。
3.既往胎停育史者:再次妊娠前需完成全面病因筛查,妊娠后需在早孕期(孕6~8周)加强超声及血清学监测,发现异常及时干预。
四、生活方式与心理支持
1.生活方式调整:避免接触铅、汞等重金属及X射线等辐射源,戒烟(包括二手烟)可降低胎停育风险30%~50%,酒精摄入需控制在每日<15g。
2.营养管理:叶酸缺乏者需每日补充0.4~0.8mg,维生素D缺乏(血清25-OH-D<20ng/mL)者需补充800~1000IU/日,但需避免过量补充导致高钙血症。
3.心理干预:胎停育后30%患者出现焦虑或抑郁症状,建议通过认知行为疗法或支持性心理治疗缓解情绪,必要时使用舍曲林等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但需在孕前评估药物安全性。
五、再妊娠的时机与监测
1.再妊娠间隔:自然流产者建议间隔3~6个月再妊娠,手术流产者需等待1~3个月经周期,以降低宫腔粘连风险。
2.早孕期监测:孕5周起监测血清hCG翻倍情况(48小时增长>66%),孕6~8周行超声确认胎心,孕11~13周进行NT检查筛查染色体异常。
3.多学科协作:复发性胎停育者需联合生殖医学、内分泌科、风湿免疫科等多学科团队制定个体化方案,提高活产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