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血性脑卒中治疗包括一般治疗以维持生命体征和水电解质平衡;再灌注治疗有静脉溶栓(发病4.5小时内,部分可延至6小时内)和动脉溶栓(大血管闭塞发病6-24小时内);神经保护治疗用依达拉奉、丁苯酞等;抗血小板治疗用阿司匹林、氯吡格雷等;调控血压发病24小时内一般不急于降压,收缩压≥220mmHg等情况谨慎降压;调控血糖将血糖控制在适当范围;尽早开展个体化康复治疗;大面积脑梗死有脑疝倾向等可考虑去骨瓣减压术等外科治疗,需综合评估患者多方面因素。
一、一般治疗
维持生命体征:密切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包括血压、呼吸、心率、体温等。对于有呼吸困难的患者,可能需要吸氧,严重时可能需要机械通气。年龄较大的患者生命体征调节能力相对较弱,需更精细监测。对于女性患者,在生理期等特殊时期生命体征可能有波动,也需关注。有基础病史如高血压、糖尿病的患者,生命体征异常可能与基础病控制不佳相关,要综合考虑。
维持水电解质平衡:根据患者的液体出入量、电解质情况等调整补液,避免出现低钠血症、高钠血症等电解质紊乱情况。老年人肾功能相对减退,调节水电解质能力下降,需谨慎补液。女性患者在不同生理阶段对水电解质的需求和耐受可能不同。有肾脏基础病史的患者更要严格把控水电解质平衡。
二、再灌注治疗
静脉溶栓:常用药物有阿替普酶等,一般要求在发病4.5小时内(对于部分精选患者可延长至6小时内)静脉应用。但要严格筛选患者,排除溶栓禁忌证,如近期有严重出血、大面积脑梗死等情况。不同年龄患者对溶栓的耐受和反应可能不同,老年人溶栓需更谨慎评估出血风险。女性患者在孕期、哺乳期等特殊时期溶栓要权衡利弊。有出血病史或正在服用抗凝药物的患者禁忌溶栓。
动脉溶栓:对于大血管闭塞的患者,可考虑在发病6-24小时内进行动脉溶栓,相比静脉溶栓可能有更好的再通率,但操作相对复杂,风险也相应增加。年龄较大、基础状况差的患者行动脉溶栓需充分评估风险收益比。女性患者行动脉溶栓时要考虑其生理特点对操作的影响等。
三、神经保护治疗
依达拉奉:具有清除自由基、减轻神经细胞氧化损伤的作用,可用于缺血性脑卒中的治疗。对于不同年龄患者,药物代谢可能有差异,老年人可能需要调整剂量等。女性患者在特殊时期使用需关注药物对身体的影响。
丁苯酞:能改善脑缺血区的微循环和血流量,促进侧支循环建立。在使用时要考虑患者的基础疾病情况,如有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需慎用。
四、抗血小板治疗
阿司匹林:一般在发病后24-48小时开始应用,可抑制血小板聚集。但要注意出血风险,对于有胃肠道溃疡病史的患者可能不适用,老年人胃肠道功能相对较弱,使用时需密切观察胃肠道反应。女性患者在生理期等凝血功能可能有变化的时期,使用阿司匹林要评估出血风险。
氯吡格雷:对于不能耐受阿司匹林的患者可选用,作用机制也是抑制血小板聚集。同样要关注出血等不良反应,不同年龄患者对药物的代谢和反应不同,老年人需注意药物相互作用等情况。
五、调控血压
发病后24小时内血压升高常见,一般不急于降压。如果收缩压≥220mmHg或舒张压≥120mmHg,或伴有严重心功能不全、主动脉夹层等情况,可谨慎降压。对于有高血压病史的患者,平时血压控制情况不同,发病时的血压调控要综合考虑基础血压水平等因素。老年人血压调节能力差,降压不宜过快过低。女性患者在孕期等特殊情况合并缺血性脑卒中的血压调控需格外谨慎。
六、调控血糖
高血糖和低血糖均会加重脑缺血损伤,发病后要监测血糖,将血糖控制在适当范围。对于糖尿病患者,本身血糖调节存在问题,缺血性脑卒中发生时血糖管理更复杂,要根据患者的血糖水平、用药情况等调整降糖方案。老年人糖尿病患者可能合并多种并发症,血糖调控需兼顾全面。
七、康复治疗
病情稳定后应尽早开展康复治疗,包括肢体康复训练、语言康复训练、认知康复训练等。康复治疗要根据患者的年龄、性别、病情严重程度等制定个体化方案。年龄较大的患者康复进程可能较慢,要给予更多耐心和支持。女性患者在康复过程中可能面临家庭、社会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要关注其心理状态,协同进行康复。
八、外科治疗
对于大面积脑梗死伴有严重脑水肿、脑疝倾向的患者,可考虑去骨瓣减压术等外科治疗。但手术风险较高,要严格把握手术适应证,综合评估患者的年龄、基础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