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怀孕到分娩,一般要进行9-11次产检,其可分为孕早期产检、孕中期产检、孕晚期产检。
1.孕早期产检(1-12周)
确认怀孕后进行首次产检,建立孕期保健手册,检查项目包括血HCG、孕酮、B超等,确定是否为宫内妊娠及胚胎发育情况。之后在孕11-13+6周进行NT检查。
2.孕中期产检(13-28周)
每4周检查一次,共4次。孕15-20+6周进行唐筛或无创DNA检测,孕20-24周做系统超声检查排查胎儿结构畸形,孕24-28周做糖耐量试验筛查妊娠期糖尿病。
3.孕晚期产检(29-40周)
孕28-36周每2周检查一次,共4次;孕36周后每周检查一次,直至分娩,约2-3次。检查内容包括测量血压、体重、宫高、腹围、胎心率,评估胎儿生长发育、胎位、羊水等情况,监测孕妇身体状况,为分娩做好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