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血糖筛查相关内容,包括血糖筛查试验的检查时间(一般24-28周,高危因素孕妇首次产检就查)、方法(空腹12小时后服75g葡萄糖水,测服糖前、1小时、2小时血糖值)、诊断标准(空腹≥5.1mmol/L等一项达标准即诊妊娠糖尿病);有糖尿病高危因素孕妇的早期筛查(肥胖等高危孕妇首次产检查空腹血糖,正常者28周再查OGTT,空腹≥7.0mmol/L考虑孕前糖尿病)及特殊人群检查注意事项(肥胖孕妇要规范OGTT及严格干预,有家族糖尿病史孕妇要积极筛查并密切关注血糖,既往有妊娠糖尿病病史孕妇早期关注血糖、24-28周严格OGTT及加强监测管理)。
一、血糖筛查试验
1.检查时间
一般建议在妊娠24-28周进行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对于存在妊娠糖尿病高危因素的孕妇,如肥胖(体重指数≥28kg/m2)、一级亲属中有2型糖尿病患者、既往有妊娠糖尿病病史等,应在首次产前检查时就开始进行血糖筛查,如果首次筛查正常,在妊娠24-28周再重复筛查。
2.检查方法
首先空腹12小时,然后口服含75g葡萄糖的液体,将75g葡萄糖溶于300ml水中,5分钟内饮完。分别抽取服糖前、服糖后1小时、服糖后2小时的静脉血浆葡萄糖值。
3.诊断标准
空腹血糖≥5.1mmol/L,服糖后1小时血糖≥10.0mmol/L,服糖后2小时血糖≥8.5mmol/L,只要有一项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即可诊断为妊娠糖尿病。
二、对于有糖尿病高危因素孕妇的早期筛查
1.高危因素孕妇的早期筛查时间
对于肥胖(体重指数≥28kg/m2)、一级亲属中有2型糖尿病患者、既往有妊娠糖尿病病史的孕妇,在首次产前检查时就应检测空腹血糖。如果空腹血糖正常,在妊娠28周再重复进行OGTT。如果首次空腹血糖≥7.0mmol/L,需要考虑孕前糖尿病的可能,进一步检查糖化血红蛋白等指标明确诊断。
2.早期筛查的意义
早期发现血糖异常情况,以便及时采取干预措施,减少妊娠糖尿病对孕妇和胎儿的不良影响。例如,早期发现妊娠糖尿病可以通过饮食、运动等生活方式干预来控制血糖,降低巨大儿、早产、胎儿窘迫等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风险。
三、特殊人群的检查注意事项
1.肥胖孕妇
肥胖孕妇由于体内脂肪堆积可能影响血糖的代谢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在进行OGTT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确保饮葡萄糖水的速度、时间等符合要求。同时,在饮食和运动干预方面需要更加严格地遵循个体化的方案,因为肥胖孕妇往往存在胰岛素抵抗更严重的情况,需要更密切地监测血糖变化,并且在整个孕期要加强体重管理,避免体重增长过快加重血糖异常。
2.有家族糖尿病史孕妇
这类孕妇本身携带糖尿病的遗传易感性,在进行血糖筛查时要更加积极。要详细记录家族中糖尿病患者的发病情况等信息,在孕期加强自我血糖监测的意识,除了按照常规进行产前检查的血糖筛查外,可能需要更频繁地关注自身血糖变化,一旦出现多饮、多食、多尿等疑似糖尿病的症状,要及时就医进行血糖检测。
3.既往有妊娠糖尿病病史孕妇
既往有妊娠糖尿病病史的孕妇再次妊娠时发生妊娠糖尿病的风险较高。在本次妊娠早期就应开始关注血糖情况,在妊娠24-28周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OGTT检查,并且整个孕期要加强血糖监测和管理,因为这类孕妇在孕期发生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等并发症的风险相对较高,需要密切观察血糖变化,根据血糖情况调整饮食和运动方案,必要时可能需要使用胰岛素等治疗,但具体治疗需遵循专业医生的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