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的治疗包括一般治疗(呼吸与吸氧、心脏监测与处理、体温控制、血压管理、血糖管理)、再灌注治疗(静脉溶栓、动脉溶栓、机械取栓)、神经保护治疗、早期康复治疗及并发症防治(肺炎、深静脉血栓形成、应激性溃疡防治),各治疗需根据患者具体情况个体化实施。
一、一般治疗
1.呼吸与吸氧: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给予吸氧,维持血氧饱和度≥94%。对于有呼吸功能障碍的患者,需密切监测呼吸情况,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氧疗方式。
2.心脏监测与处理: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应常规进行心电图监测,及时发现心脏并发症,如心律失常等,并给予相应处理。老年患者发生脑卒中时,心脏功能的变化可能更为复杂,需更加密切关注。
3.体温控制:体温异常升高会加重脑损伤,应积极控制体温。对于发热患者,需寻找感染源,若有感染应给予相应抗感染治疗,同时可采用物理降温等措施。不同年龄患者的体温调节能力不同,儿童体温调节中枢发育不完善,需特别注意温和的降温方式。
4.血压管理:急性缺血性脑卒中后血压升高通常是对颅内压增高的一种代偿反应,一般可先观察。但如果收缩压≥220mmHg或舒张压≥120mmHg,或伴有严重心功能不全、主动脉夹层等情况,需谨慎降压。要根据患者的基础血压、年龄、脑卒中类型等因素个体化调整血压,避免血压下降过快过低影响脑灌注。
5.血糖管理:高血糖会加重脑损伤,应监测血糖。若血糖≥10mmol/L,可考虑使用胰岛素控制血糖,将血糖控制在7.8-10mmol/L较为合适。但要注意避免低血糖发生,对于糖尿病患者,需综合考虑其整体病情调整血糖管理方案。
二、再灌注治疗
1.静脉溶栓:常用药物为阿替普酶和尿激酶。阿替普酶的给药时间窗为发病4.5小时内,尿激酶为6小时内。在符合溶栓指征且无禁忌证的患者中可考虑使用。溶栓治疗可能会出现出血等并发症,需严格掌握适应证和禁忌证。对于老年患者,要评估其出血风险和溶栓获益的平衡;女性患者在溶栓时需考虑其月经周期等因素对出血风险的影响。
2.动脉溶栓:对于大血管闭塞的患者,在发病6-24小时内可考虑动脉溶栓,可在DSA引导下进行,直接将药物注入血栓部位,可能提高再通率,但操作相对复杂,并发症风险也可能增加。
3.机械取栓:对于大血管闭塞导致的急性缺血性脑卒中,发病6-24小时内符合条件的患者可考虑机械取栓治疗。通过导管等器械直接取出血栓,恢复血管再通。需严格筛选患者,评估血管闭塞情况等。不同年龄患者的血管条件不同,取栓效果可能有所差异。
三、神经保护治疗
可使用依达拉奉等药物,依达拉奉具有清除自由基、减轻脑水肿等作用,能保护神经细胞。但药物的使用需根据患者具体病情,权衡利弊后决定。对于有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时需调整剂量或谨慎选择。
四、早期康复治疗
病情稳定后应尽早开始康复治疗,包括肢体运动功能、语言功能、认知功能等方面的康复训练。康复治疗需根据患者的病情、年龄、身体状况等制定个性化方案,循序渐进地进行。儿童患者的康复需考虑其生长发育特点,采用适合儿童的康复方法;老年患者康复时要注意避免过度疲劳,结合其身体机能状况调整康复强度。
五、并发症防治
1.肺炎:是急性缺血性脑卒中常见的并发症,要注意保持呼吸道通畅,定时翻身、拍背,预防肺部感染。对于吞咽困难的患者,可考虑鼻饲等营养支持方式,减少误吸风险。
2.深静脉血栓形成:鼓励患者早期活动,对于有高风险的患者可使用气压治疗等预防措施,必要时使用抗凝药物,但需注意出血风险。
3.应激性溃疡:对于重症患者,可预防性使用质子泵抑制剂等药物预防应激性溃疡,同时密切观察患者有无消化道出血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