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卒中治疗包括急性期、药物、康复治疗及特殊人群注意和预防复发等方面。急性期有静脉溶栓、血管内治疗(动脉取栓、血管成形术)和一般支持治疗(维持生命体征、控制血压);药物有抗血小板、抗凝、神经保护剂治疗;康复有早期和后期康复;特殊人群如老年、儿童、妊娠女性有不同注意事项;预防复发需控制基础疾病、调整生活方式、二级预防用药。
一、急性期治疗
(一)静脉溶栓
对于符合指征的缺血性脑卒中患者,在发病4.5小时内可考虑使用重组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rt-PA)进行静脉溶栓,其能通过溶解血栓,恢复脑血流,改善预后,但需严格把握适应证与禁忌证,比如存在颅内出血、近期大手术等情况则不宜溶栓。
(二)血管内治疗
1.动脉取栓:对于大血管闭塞导致的缺血性脑卒中,在发病6小时内(部分情况可延长至24小时)可考虑进行动脉取栓治疗,通过机械取栓装置将堵塞血管的血栓取出,使血管再通,显著降低患者的致残率和死亡率,尤其适用于大血管闭塞的患者。
2.血管成形术:对于有颅内动脉狭窄等情况的患者,在合适的时机可进行血管成形术,通过球囊扩张等方式改善血管狭窄情况,恢复血流。
(三)一般支持治疗
1.维持生命体征:密切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包括血压、呼吸、心率等,维持患者的呼吸循环稳定。对于呼吸功能不全的患者可能需要机械通气支持。
2.控制血压:脑卒中急性期血压管理需谨慎,一般收缩压≥220mmHg或舒张压≥120mmHg时可考虑降压治疗,且要缓慢降压,避免血压骤降影响脑灌注;而对于血压轻度升高的患者,可先观察,因为早期过度降压可能加重脑缺血。
二、药物治疗
(一)抗血小板治疗
对于非心源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在发病后应尽早给予抗血小板药物,如阿司匹林,可抑制血小板聚集,减少血栓形成,但需注意出血风险等不良反应。
(二)抗凝治疗
心源性栓塞导致的缺血性脑卒中患者可能需要抗凝治疗,如使用华法林等,但抗凝治疗需严格评估出血风险,并且要密切监测国际标准化比值(INR)等指标。
(三)神经保护剂
可使用一些神经保护剂,如依达拉奉等,其具有清除自由基、减轻神经细胞氧化损伤等作用,可能对神经功能的恢复有一定帮助,但目前证据显示其单独使用的效果有限,多与其他治疗联合应用。
三、康复治疗
(一)早期康复
在患者生命体征稳定后,应尽早开始康复治疗,包括良肢位摆放、关节活动度训练等,防止关节挛缩、肌肉萎缩等并发症,同时促进神经功能的恢复,早期康复介入有助于提高患者的预后和生活自理能力。
(二)后期康复
包括运动功能康复、言语功能康复、认知功能康复等。运动功能康复通过针对性的训练帮助患者恢复肢体运动能力;言语功能康复针对有言语障碍的患者进行训练,如发音训练、语言理解训练等;认知功能康复则针对存在认知障碍的患者,通过认知训练等方法改善认知功能。
四、特殊人群的注意事项
(一)老年患者
老年脑卒中患者常合并多种基础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在治疗过程中需更加谨慎地调整治疗方案,密切监测各脏器功能,药物选择要考虑到老年人肝肾功能减退等因素,避免药物相互作用和不良反应。
(二)儿童脑卒中
儿童脑卒中相对少见,但一旦发生需积极处理。由于儿童处于生长发育阶段,在治疗时要特别注意药物对生长发育的影响,血管内治疗等的适应证和操作需更加精准,康复治疗要根据儿童的生长发育特点制定个性化方案,注重促进儿童的全面康复。
(三)妊娠女性
妊娠女性发生脑卒中较为复杂,治疗时需权衡母亲和胎儿的情况。在选择治疗方案时,要避免对胎儿有不良影响的药物和治疗手段,静脉溶栓等治疗的适应证和禁忌证需要综合妊娠情况进行评估,康复治疗也需要考虑妊娠女性的特殊身体状况。
五、预防复发
(一)控制基础疾病
对于有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等基础疾病的患者,要积极控制血压、血糖、血脂水平。如高血压患者应将血压控制在合理范围(一般建议收缩压<140mmHg,舒张压<90mmHg,合并糖尿病或肾病时可更低);糖尿病患者要通过饮食、运动、药物等控制血糖,使血糖达到理想水平;高血脂患者要根据血脂情况选择合适的降脂药物,将血脂控制在目标范围内。
(二)生活方式调整
患者应改变不良生活方式,如戒烟限酒,合理饮食,增加体力活动,控制体重等。戒烟可显著降低脑卒中复发风险;合理饮食应减少高盐、高脂、高糖食物的摄入,增加蔬菜、水果、全谷物等的摄入;适当的体力活动有助于改善心血管功能,控制体重,降低脑卒中复发几率。
(三)二级预防用药
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可能需要长期服用抗血小板药物或抗凝药物进行二级预防,如既往有房颤等需长期抗凝的患者需持续服用抗凝药物,并定期监测相关指标,评估出血和血栓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