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病毒携带者通常不需要立即抗病毒治疗,但需定期复查,密切监测病情变化,当出现肝功能异常或肝脏组织学损伤时,需及时启动治疗。

乙肝病毒携带者指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持续6个月以上,无明显临床症状,肝功能正常,肝脏影像学检查无明显异常的人群。此时患者体内乙肝病毒可能处于低复制状态,肝脏未出现明显炎症和损伤,抗病毒治疗效果不佳,且可能增加药物副作用风险,因此一般不建议治疗。
但患者需定期(每3-6个月)进行复查,项目包括肝功能、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定量、乙肝五项定量、肝脏超声及甲胎蛋白,以便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如果复查时发现谷丙转氨酶持续升高,或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水平较高,且肝脏组织学检查显示有炎症或纤维化,尤其是年龄超过40岁、有肝癌或肝硬化家族史的患者,需在医生指导下启动抗病毒治疗,常用药物有恩替卡韦、替诺福韦等,以抑制病毒复制,延缓肝脏病变进展,降低肝硬化和肝癌发生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