眩晕症病因多样,包括耳部、神经、全身疾病等;治疗分病因和对症支持治疗,不同人群如儿童、老人、女性及有基础病者有不同特点及注意事项,需针对不同情况进行相应诊治与防护。
一、眩晕症的病因
(一)耳部疾病
1.梅尼埃病:多见于中青年人,其病因可能与内耳膜迷路积水有关。研究表明,内淋巴产生和吸收失衡是梅尼埃病的主要病理基础,患者会出现反复发作的旋转性眩晕、波动性听力下降、耳鸣和耳胀满感。
2.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耳石症):任何年龄均可发病,是最常见的眩晕原因之一。由于耳石脱落后进入半规管,当头部位置改变时,刺激半规管毛细胞,导致前庭感受器受到异常刺激而引发眩晕,通常眩晕发作与头部位置变化有关,持续时间一般较短。
3.前庭神经炎:多见于青壮年,常在上呼吸道感染后发病,可能是病毒感染累及前庭神经所致。患者会突然出现严重的眩晕,伴有恶心、呕吐,但无耳鸣和听力下降,眩晕症状可持续数天至数周。
(二)神经系统疾病
1.脑血管疾病:如后循环缺血、小脑或脑干出血或梗死等,多见于中老年人,尤其是有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等基础疾病的人群。脑血管病变影响了前庭神经核及其传导通路,导致眩晕发生,常伴有神经系统定位体征,如肢体麻木、无力、言语不利等。
2.颅内肿瘤:如听神经瘤、小脑肿瘤等,肿瘤逐渐增大压迫前庭神经或其相关结构,可引起眩晕,症状可能呈进行性加重,还可伴有听力下降、头痛、面部麻木等症状。
3.癫痫:部分癫痫患者可表现为眩晕发作,多见于儿童和青少年,其发作机制与大脑神经元异常放电有关,眩晕发作可为部分性发作的一种表现形式,可伴有意识障碍、肢体抽搐等其他癫痫发作表现。
(三)全身性疾病
1.心血管疾病:如低血压、高血压、心律失常等。低血压患者在体位突然改变时,可因脑供血不足出现眩晕;高血压患者血压波动较大时也可能出现眩晕症状;心律失常导致心输出量减少,引起脑供血不足,从而引发眩晕。
2.内分泌代谢疾病:如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退等。糖尿病患者若血糖控制不佳,发生低血糖时可出现眩晕;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由于交感神经兴奋,可能出现眩晕;甲状腺功能减退患者因代谢率降低,也可能出现头晕、眩晕等症状。
3.眼部疾病:如屈光不正、青光眼等。屈光不正患者若未及时矫正视力,长时间用眼后可出现眼性眩晕,表现为视物不清时出现头晕、眩晕;青光眼患者眼压升高时,也可能伴有眩晕症状。
二、眩晕症的治疗
(一)病因治疗
1.耳部疾病相关治疗
梅尼埃病:发作期可给予前庭抑制剂如苯海拉明等缓解症状,同时可使用改善内耳循环的药物如倍他司汀等。发作间歇期可进行听力保护、平衡训练等。对于药物治疗无效的患者,可考虑手术治疗,如内淋巴囊手术等。
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主要采用复位治疗,根据不同的半规管类型选择相应的复位手法,如Epley法、Semont法等,通过复位使耳石回到正常位置,从而缓解眩晕症状。
前庭神经炎:急性期需卧床休息,给予糖皮质激素如泼尼松等减轻炎症反应,同时使用前庭抑制剂缓解眩晕症状,后期可进行前庭康复训练,促进前庭功能恢复。
2.神经系统疾病相关治疗
脑血管疾病:后循环缺血患者需根据病情给予改善脑循环、抗血小板聚集等治疗,如使用阿司匹林抗血小板,银杏叶制剂改善脑循环等;对于小脑或脑干出血或梗死患者,需进行脱水降颅压、营养神经等治疗,必要时进行手术治疗。
颅内肿瘤:听神经瘤、小脑肿瘤等需根据肿瘤的性质、大小、位置等采取手术切除、放疗等治疗措施,以去除病因,缓解眩晕等症状。
癫痫:根据癫痫的发作类型选用抗癫痫药物治疗,如部分性发作可选用卡马西平、奥卡西平等,全面性发作可选用丙戊酸钠等,通过控制癫痫发作来减少眩晕的发生。
3.全身性疾病相关治疗
心血管疾病:低血压患者需调整体位,必要时补充血容量;高血压患者需根据血压情况调整降压药物,使血压控制在合理范围;心律失常患者需根据心律失常的类型选用相应的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
内分泌代谢疾病:糖尿病患者需严格控制血糖,调整降糖方案;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可使用抗甲状腺药物如甲巯咪唑等治疗,甲状腺功能减退患者需补充甲状腺激素如左甲状腺素钠等。
眼部疾病:屈光不正患者需进行验光配镜矫正视力;青光眼患者需降低眼压治疗,如使用降眼压药物或进行手术治疗。
(二)对症支持治疗
对于眩晕发作时伴有恶心、呕吐等症状的患者,可给予止吐药物如甲氧氯普胺等缓解症状,同时注意补充水分和电解质,维持水、电解质平衡。
三、不同人群眩晕症的特点及注意事项
(一)儿童
儿童眩晕相对较少见,但也可能由中耳炎、先天性前庭发育异常等引起。儿童眩晕时需特别注意避免摔倒受伤,由于儿童对药物的代谢和耐受与成人不同,应优先选择非药物治疗方法,如简单的体位调整等,且应避免使用可能影响神经系统发育的药物。
(二)老年人
老年人眩晕多与全身性疾病、神经系统退行性变等有关。老年人眩晕时要注意防止跌倒,因为老年人骨骼强度下降,跌倒后容易发生骨折等严重后果。在治疗时要综合考虑老年人的多系统疾病情况,避免使用可能相互作用的药物,用药需更加谨慎,密切观察药物不良反应。
(三)女性
女性在特殊生理期如月经期、妊娠期等也可能出现眩晕。月经期女性出现眩晕可能与激素水平变化有关,妊娠期女性眩晕需考虑妊娠相关因素,如血压变化、贫血等,治疗时要充分考虑对胎儿的影响,尽量选择对胎儿无影响或影响较小的治疗方法。
(四)有基础疾病人群
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等基础疾病的人群出现眩晕时,要格外重视,因为基础疾病可能会加重眩晕的病情,同时眩晕也可能是基础疾病恶化的信号。这类人群在治疗眩晕时,要同时积极控制基础疾病,遵循基础疾病的治疗原则,使基础疾病和眩晕得到综合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