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脂血症的诊断主要依据血脂检测结果,核心指标包括总胆固醇(TC)、甘油三酯(TG)、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及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需结合不同人群的正常参考范围判断是否异常。
一、诊断核心指标及参考范围
1. 总胆固醇(TC):一般人群正常<5.2 mmol/L,边缘升高5.2~6.2 mmol/L,升高≥6.2 mmol/L;合并糖尿病、冠心病等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ASCVD)的高危人群,TC理想控制目标<4.5 mmol/L,若≥6.2 mmol/L需优先干预。
2. 甘油三酯(TG):一般人群正常<1.7 mmol/L,边缘升高1.7~2.25 mmol/L,升高≥2.26 mmol/L;若TG≥5.64 mmol/L,需警惕急性胰腺炎风险,建议在1~2周内调整饮食(如低脂饮食)后复查。
3. 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一般人群正常<3.4 mmol/L,边缘升高3.4~4.1 mmol/L,升高≥4.1 mmol/L;ASCVD患者(如冠心病、脑梗死)及糖尿病患者,LDL-C目标值<1.8 mmol/L,若≥4.1 mmol/L需启动他汀类药物治疗。
4. 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一般人群男性<1.0 mmol/L、女性<1.3 mmol/L为降低,降低者心血管风险显著增加;男性≥1.0 mmol/L、女性≥1.3 mmol/L为正常,其水平升高可降低风险。
二、检测条件及注意事项
1. 检测前准备:需空腹8~12小时(仅允许少量饮水),检测前2周保持稳定饮食结构,避免高脂(如油炸食品)、高糖饮食及大量饮酒(酒精可使TG升高10%~20%),检测前1天避免剧烈运动(如跑步、举重)及急性感染、创伤等应激状态。
2. 诊断重复性:单次检测异常不能确诊,需在2~3个月内重复检测(每次均空腹且条件一致),排除饮食、药物(如避孕药、利尿剂)、疾病(如肾病综合征)等干扰因素后,连续2次以上检测异常方可确诊。
三、特殊人群诊断标准调整
1. 糖尿病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LDL-C需控制在<2.6 mmol/L,若≥4.1 mmol/L提示血脂异常;TG≥2.26 mmol/L时,结合体重指数(BMI)>28 kg/m2者,优先启动生活方式干预(如低GI饮食、规律运动)。
2. 儿童与青少年:1~19岁儿童参考《中国儿童血脂异常防治指南》,LDL-C正常范围随年龄增长(1~9岁<3.37 mmol/L,10~19岁<3.4 mmol/L),若LDL-C≥4.1 mmol/L且家族史阳性(如父母一方确诊早发冠心病),需排查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建议遗传咨询。
3. 老年人群:≥65岁无ASCVD的普通人群,LDL-C目标值<4.1 mmol/L;合并ASCVD者仍需控制在<2.6 mmol/L;女性绝经后HDL-C降低更常见(如<1.0 mmol/L),需结合TC、LDL-C综合评估心血管风险,避免仅因HDL-C降低单独诊断。
四、不同类型高脂血症的诊断亚型
1. 高胆固醇血症:满足TC≥6.2 mmol/L或LDL-C≥4.1 mmol/L,HDL-C可正常或降低,常见于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多有早发心脑血管事件家族史)。
2. 混合型高脂血症:同时满足TC≥6.2 mmol/L或LDL-C≥4.1 mmol/L及TG≥2.26 mmol/L,需优先控制LDL-C(如他汀类药物),再干预TG(如贝特类药物)。
3. 高甘油三酯血症:仅TG≥2.26 mmol/L,若TG≥5.64 mmol/L,需排除饮食干扰后复查,必要时进行基因检测(如家族性乳糜微粒血症综合征)。
4. 低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血症:仅HDL-C<1.0 mmol/L(男性)或<1.3 mmol/L(女性),常伴随代谢综合征(如BMI>28 kg/m2、血压≥140/90 mmHg),需结合LDL-C水平判断是否启动ASCVD一级预防。
五、特殊情况提示
1. 孕妇:孕期因雌激素升高,HDL-C生理性升高,TG生理性降低,血脂异常诊断需在产后6~12周复查,避免将生理性波动误判为病理性异常。
2. 慢性肾病患者:血透患者TG常升高(≥2.26 mmol/L),LDL-C正常范围可放宽至<4.1 mmol/L,但合并ASCVD者仍需控制在<2.6 mmol/L,需由肾内科医生结合肾功能分期制定目标值。
3. 甲状腺功能减退患者:甲减可导致TC、LDL-C升高(游离T4降低>20%),需先补充左甲状腺素纠正甲减(游离T4恢复正常后),再复查血脂,避免误判为原发性高脂血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