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结核治疗以抗结核药物为主,辅以营养支持、对症处理及必要时手术干预,需遵循早期、联合、适量、规律、全程的治疗原则。

一、抗结核药物治疗
1. 药物选择:以一线抗结核药物为主,包括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等,需根据患者病情及药物敏感性调整方案。异烟肼可抑制结核分枝杆菌细胞壁合成,利福平通过抑制RNA聚合酶发挥杀菌作用,二者联合为核心方案,吡嗪酰胺在酸性环境下杀菌力强,乙胺丁醇可延缓耐药性产生。
2. 疗程规范:初治患者疗程通常为12~18个月,复治或耐药患者需延长至18~24个月,需全程不间断用药,避免因自行停药导致复发或耐药。
二、营养支持与对症治疗
1. 营养干预:患者常因肠道吸收障碍出现营养不良,需给予高蛋白(如鱼肉、鸡蛋、豆制品)、高维生素(新鲜蔬果)、易消化饮食,避免辛辣、粗纤维及产气食物,减少肠道刺激。严重营养不良者可短期补充肠内营养制剂或肠外营养支持。
2. 对症处理:腹痛明显时可短期使用解痉药物(如颠茄片),但需避免长期依赖;腹泻严重者需补液及电解质,维持水、电解质平衡;肠梗阻患者需禁食、胃肠减压,必要时胃肠减压后观察病情变化。
三、手术治疗
1. 手术适应症:药物治疗无效的完全性肠梗阻、急性肠穿孔、慢性肠穿孔伴瘘管形成、肠道大出血经保守治疗无效者。手术方式包括肠部分切除吻合术、肠造瘘术等,术后仍需继续抗结核治疗。
2. 禁忌症:全身情况差、严重营养不良或凝血功能障碍者,需先改善全身状况后再评估手术可行性。
四、特殊人群治疗注意事项
1. 儿童患者:优先非药物干预(如营养支持),避免低龄儿童使用乙胺丁醇(可能影响视神经发育),用药需严格按体重调整剂量,定期监测肝肾功能及视力变化。
2. 孕妇患者:抗结核治疗需在医生评估下进行,利福平、异烟肼可能通过胎盘屏障,需权衡疗效与胎儿风险,孕早期避免使用致畸风险较高的药物,哺乳期女性用药后需暂停哺乳。
3. 老年患者:因肝肾功能减退,需监测药物毒性反应(如异烟肼导致的周围神经炎、利福平引起的肝损伤),必要时调整药物剂量,加强肝功能监测。
五、治疗监测与随访
治疗期间需定期复查血常规、肝肾功能、胸部影像学及肠道内镜,评估药物疗效及不良反应。治疗结束后需随访6~12个月,监测复发迹象,复发患者需重新评估抗结核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