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暑头疼多因高温环境下体温调节障碍、脱水及电解质失衡引发,缓解需以快速降温、补充生理需求为核心,优先采用非药物干预措施,必要时辅以药物缓解症状,特殊人群需加强风险评估与针对性处理。

一、非药物干预措施
1. 快速脱离高温环境:立即移至阴凉通风处,避免继续暴露于热源(如阳光直射、密闭车内),解开紧身衣物,保持环境温度25℃-28℃,可使用风扇或空调辅助降温。
2. 物理降温:用湿毛巾擦拭额头、颈部、腋窝等大血管部位,或使用冰袋隔着毛巾冷敷太阳穴、后颈,每次15-20分钟,间隔1小时重复,避免直接接触皮肤导致冻伤;体温超过38.5℃时,可辅以温水擦浴(水温32℃-34℃)。
3. 补充水分和电解质:饮用30-50℃淡盐水(每500ml水加1-2g盐)或含电解质的运动饮料,少量多次饮用,每次100-150ml,避免一次性大量饮水引发恶心;儿童可按年龄补充口服补液盐(如6个月-2岁每次50-100ml,2-10岁每次100-150ml)。
4. 保证休息:卧床并保持环境安静,头部适当抬高15°-30°,减少直立性不适,避免强光或噪音刺激,闭目休息30分钟-1小时。
二、药物辅助使用
1. 解热镇痛药应用:头痛剧烈时,可在医生指导下服用对乙酰氨基酚(成人单次剂量不超过500mg,每日不超过2000mg)或布洛芬(成人单次剂量不超过600mg,每日不超过1200mg),避免空腹服用,服药后需观察2小时内是否出现皮疹、呕吐等过敏反应。
2. 用药禁忌:禁用阿司匹林(可能增加出血风险,尤其脱水者)、复方感冒药(成分复杂易加重肝肾负担),12岁以下儿童禁用含咖啡因的止痛药物。
三、特殊人群处理
1. 儿童:2月龄以下婴儿禁用任何药物,优先采用额头冷敷、补充口服补液盐(按说明书冲调);2-6岁儿童可服用对乙酰氨基酚(每次10-15mg/kg),用药前需确认无脱水或呕吐症状;若体温持续超38.5℃、精神萎靡或抽搐,立即送医。
2. 老年人:合并高血压、糖尿病者,中暑易诱发血压波动或低血糖,需监测血压、血糖,若出现头晕加重、肢体麻木,尽快送医;用药需减半剂量,避免与降压药、降糖药成分叠加。
3. 孕妇:高温环境可能影响胎盘血流,需立即转移至凉爽处,饮用温凉的淡盐水,避免平躺,采用半卧位;若伴随胎动异常、阴道出血,需急诊评估。



